双方协商能否解除赠与合同,财产赠与怎么进行公证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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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双方协商能否解除赠与合同,财产赠与怎么进行公证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双方协商能否解除赠与合同,财产赠与怎么进行公证

一、双方协商能否解除赠与合同

签订赠与合同后,赠与合同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财产赠与怎么进行公证

1、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2、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赠与协议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赠与人和受赠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

除了协商解除,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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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赠与义务如何免除赠与合同虽为诺成合同,但是因其为无偿合同,在特殊情形,如果拘泥合同效力,难免使当事人利益分配失却公平。因此,《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依该条请求免除履行义务的,负有举证义务,证明自己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导致经济状况恶化的原因并不重要,关键是要有经济状况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事实。
二、赠与合同怎样撤销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生效后,因发生法定的撤销事由,赠与人或其他撤销权人撤销该赠与合同的行为。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前者是指赠与人基于其意识而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况;后者则是指赠与人基于法律规定而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况。赠与合同一经撤销,赠与关系即自始归于消灭。尚未交付的赠与物无须再交付;已经交付的赠与财产应当返还给赠与人,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一)任意撤销《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的规定。”任意撤销赠与合同应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须在赠与合同生效之后、赠与财产权力转移之前,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
2、须所撤销的赠与合同不在法律禁止撤销之列。依《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许赠与人任意撤销。
(二)法定撤销当法定时有发生时,赠与人或者其他撤销权人得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法定撤销分为赠与人的撤销和其他撤销权人的撤销。
1、赠与人撤销的法定事由。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1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
2、其他撤销权人撤销的法定事由。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6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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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居生活时,如果赠与,赠与的利益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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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不是双务合同。相反,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合同。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仅赠与人负有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故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而并非是双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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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赠与怎样办理?
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然后到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
1、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2、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3、如果股东(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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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双方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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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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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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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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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受领该财产的合同。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赠与物应为赠与人合法所有,并为法律允许其处分的财产。赠与的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依不动产权利转移方式转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
二、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何权利义务赠与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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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瑕疵担保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物或权利有瑕疵的,赠与人在负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受赠人权利义务:
1、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约定履行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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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能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
1、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2、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3、如果股东(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二、股权赠与合同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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