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不是本人签的,有效吗?
1、劳动合同不是本人签的可能有效、也有可能无效。
劳动合同没有本人签字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人生专属性,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合法的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如果劳动者本人没有签字但是盖章了或者是经过本人确认的,也是有效的。
2、在代签合同这个问题上,需要分情况而定:
(1)代签劳动合同事先经劳动者本人同意,且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无异议,那可以认为该代签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2)劳动者没有授权他人代签,但代签后劳动者对合同内容没有提出异议,那代签的劳动合同依然有效。
(3)劳动者不同意别人代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单位提出异议,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若单位不同意的,劳动者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劳动合同的章盖在哪里?
1、在劳动合同的尾部签字处应盖章,这是必须的;如果有多页,可盖骑缝章;金额等处不必盖章,用大小写并用等方式即可;如果有手写后更改的地方,双方应盖章。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之一就是双方当事人必须签字、盖章,没有用人单位的公章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2、劳动合同上如果有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且合同具备劳动合同的的内容并且双方已经实际履行,则该劳动合同则可以成为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依据。
劳动部门的鉴定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劳动合同只要双方意思一致,并签字盖章,且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生效。
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单位在与特定的职员建立用工关系之后,是需要签署劳动合同的。通常情形下,此类合同需要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是盖章。对于他人代替劳动者签字、盖章的情形,劳动合同是否具有司法效力,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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