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终止是否影响保证合同,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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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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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主合同终止是否影响保证合同,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主合同终止是否影响保证合同,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

一、主合同终止是否影响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才有效,所以主合同终止,对保证合同会产生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

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三)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

所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终止的,对保证合同效力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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