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北京劳动仲裁律师费可能是一样的、也有可能是不一样的。
因为全国各地发展不平衡,经济水平不一,所以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
2、律师处理的劳动仲裁纠纷案件,可能涉及财产纠纷、也有可能不涉及。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二、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包括服务性质不同、用工需求不同、用工范围不同等。
1、服务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2、用工需求不同
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对劳务外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这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3、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4、合同性质不同
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
5、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6、管理角色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7、服务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8、相互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
9、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民法典》。
10、违法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服务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无须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引发劳动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样的,不管是在北京、上海,还是在其他的地区,在委托律师处理劳动纠纷后,一般情形下都需要支付律师费,影响律师费数额的因素是比较多的,这也是各律师费收费标准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