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可能会被刑事拘留,具体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二、涉嫌犯盗窃罪会被刑事拘留吗?
1、涉嫌犯盗窃罪可能会被刑事拘留、也有可能不会。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盗窃的金额若是达到一定的数额,可能会涉嫌犯盗窃罪,但并非所有涉嫌犯盗窃罪的公民,都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根据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一般是现行犯、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公民若是被拘留,那么在拘留期间家属是没有探视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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