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全款买房离婚可能需要协商后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父母购买的房屋,可能并不需要分割。
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1、婚前父母按揭购买的房屋离婚可能需要分割。
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可能不需要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不房屋是父母全款买的,还是按揭买的,该房屋都有可能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为了避免后期发生争议,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屋的时候,可以指明该房屋是赠送给自己子女的,此种情形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而对于个人财产,离婚是不需要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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