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要签劳动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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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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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的,因为股东跟公司之间属于投资关系,只有建立了劳动关系的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比如股东也在公司工作并且担任了具体的职位。如果股东不在公司任职,公司只需要给股东发出资证明。
公司股东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公司股东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般情形下公司并不需要与股东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股东与公司之间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投资关系。但是,如果公司股东在投资的公司工作,担任了具体的职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公司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重大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管理交易审查权。

6、知情权。

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8、决议撤销权。

9、退出权。

10、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三、公司股东有哪些基本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四、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五、股东在公司任职劳动合同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可见,股东要不要签劳动合同的这个问题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法律并没有规定过股东必须在公司任职。不过,不管股东有没有在公司任职,股东对公司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出资义务、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同时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也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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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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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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