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多少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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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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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集体合同多少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集体合同包括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集体合同多少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

一、集体合同多少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

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后,报关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二、集体合同包括什么

内容集体合同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从上述内容中可以了解到,集体合同自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

以上知识就是对“集体合同多少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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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集体合同几日内未提出异议合同生效,集体劳动合同的特征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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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集体
[律师回复] 一、集体合同的内容: 根据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8条规定,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报酬,包括水平、工资分配方式和支付办法等; 2、工作时间和休息:包括每天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天数,年休假及其他休息休假等; 3、福利:包括养老、医疗、死亡等待遇,职工住房、生活供应、保健和文化体育设施等;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条件、安全设施、防护用品、职工健康检查等; 5、合同期限; 6、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7、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8、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9、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0、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集体合同的效力: 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管辖权异议这个问题,15日之内提出有效,这日子怎么算
[律师回复]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提出。《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可见,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具体地讲应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就无权再提出这种请求了。民事诉讼法对于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存在不合理之处,应该在今后的立法或司法解释过程进一步完善,例如:当事人为了规避级别管辖的规定,先以小标的额起诉,立案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再追加诉讼请求,如果追加后的诉求超过了一审法院审理范围,被告欲提出异议,但此时早已超过法定的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十五天的时间了,该如何处理如果认定被告已经无权再提出管辖权异议显然不符合法理,如果认定被告可以申请管辖权异议则有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国外立法大多将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限定在辩论终结前提出相对合理,这也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回避的时间相符。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讼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法院的管辖。并且,即使受诉法院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原本无管辖权,由于参加之诉与本诉之间的牵连关系,受诉法院也基于合并管辖取得了对参加之诉的管辖权。如果是受诉法院通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该第三人如认为受诉法院对他的诉讼无管辖权,可以拒绝参加诉讼,以原告身份另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必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是参加他人之间已开始的诉讼,在诉讼中支持所参加的一方,以维护自身利益。法院对案件有无管辖权,是依据原被告之间的诉讼而确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既非原告,又非被告,无权行使本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所以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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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多少日内未提出异议合同生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集体合同多少日内未提出异议合同生效,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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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集体诉讼中的集体仲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什么是集体诉讼集体仲裁 集体诉讼又称集团诉讼,还称群体诉讼,最早产生于英国,是主要适用于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众多的一种诉讼。“人数众多”的标准一般在十人以上。它作为民事诉讼的一种特殊方式,在传统民事诉讼中并不具有突出的地位。包括集体民事诉讼、集体行政诉讼。集体民事诉讼如集体侵权诉讼、集体经济合同诉讼、集体拆迁诉讼等等。 如果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的人数众多的案件需要提起仲裁,那么这个案件性质就属于集体仲裁。包括集体劳动仲裁、集体人事仲裁、集体经济合同案件仲裁等等。 集体诉讼、仲裁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一方或者双方的群体性。必须至少有一方当事人是十人(或者其他主体)以上,否则无法称其为集体案件; (2)一般“集体”中个体间具有一定的联系性。虽然集体案件中每个个体都单独成诉,但一般来说,每个个体自已很清楚如果自已去诉、去裁影响很渺小、力量很薄弱、信息很闭塞、成本很高昂,当然胜算更要大打折扣,所以每个个体都期望借助群体的影响、力量、信息、资金等优势,从而让案件的进展对自已最为有利,取得对自已最期望的结果。基于这种想法,每个人会积极参加这个集体,并与集体保持最密切联系。集体数目的不断膨胀会增长集体中个体的信心,这也正是集体案件个体人数很容易迅速增大的原因。 (3)集体“意志”薄弱性。每个集体成员其实都是的个体,仅仅是因为这个相同的案件、相同的利益关系才联合在一起,他们有权决定自已的去与留,他们有自已的“小算盘”,每个个体都有或多或少的利益差别,想让他们加在一起象一个人一样是不现实的。所以集体中的个体容易被。有一则很有名的寓言是“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其实也正反映了群体意志分散性和薄弱性的弊病。 所以,集体诉讼、仲裁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者才能真正联合在一起,而且组织者必须具有很强的公信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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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异同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集体合同《劳动法》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荐的代表与企业签订。《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异同有哪些 (一)通过概念我们可以看出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他们的共同点: 1、合同所调整的内容都是有关劳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的一方是职工,而另一方是与职工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3、合同一经生效,对于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合同的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否则就无效; 4、违反合同约定,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二者的不同之处: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 2、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4、合同的内容具有可调性,集体合同规定后非经协商或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而劳动合同如所订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调整,标准是不低于集体合同; 5、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因此,劳动合同是个体合同,而集体合同是集合合同,集体合同可以包含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不能够涵盖集体合同。所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既是两个的合同,又是相互具有关联性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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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集体合同几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生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收到集体合同几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生效,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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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宝坻的集体户口和市内的集体户口一样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宝坻的集体户口和市内的集体户口一样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集体户口领取的为户口本,个人领取的为户口本,两者都是正式户口,都经过人事局、计生局和公安局盖章批准办理。天津人才引进取得的户口本蓝印户口。蓝印户口由于加盖的是蓝色印章,因此叫作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申请地政府对投资、购买该地商品住宅人员,具备规定的条件,经申请蓝印户籍公安机关批准登记后加盖蓝色印章表示户籍关系的户口凭证。天津市于1994年开始行使蓝印户口政策,截止2014年5月31日停止办理,2014年5月31日之后办理的户口都是正式的天津户口。
2、在天津两种户口没有待遇上的区别,但蓝印户口标定该人员为非长住户口,需要每年年检,当年年检不符合规定者或不参加年检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注销该户口。蓝印户口人员在入托、入园,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就业、申领营业执照等方面享受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同等待遇。扩展资料:蓝印户口办理的注意事项:
1、必须在您去公安局户籍处蓝印办公室进件备案之前,拿到您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契税完税票、购房发票、公共维修基金收据。
2、根据天津市的最新规定,如果您的孩子年龄已超过22周岁将不再为其办理蓝印户口(如孩子为房主则年龄不受限制),且随父母一同办理的子女必须为未婚或单身,在转为正式户口前不得有结婚或离婚记录,否则蓝印户口不予转正。
3、您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孩子,除第一胎外,必须提供准生证,如果是计划外超生的需要提供罚款证明,如果以上两样都不能提供的,则需要做DA亲子鉴定(独生子女必须要提供原始出生证明,具体要求请详询办理机构)。
4、您购买的住房只能够办理您自己家一户的蓝印户口,千万不能带上您亲戚、朋友的孩子,否则您会终身失去办理天津市蓝印户口的资格。
5、如果您和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到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2014年办理蓝印户口必须要办理您一家人的,且每人均需缴纳户口办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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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几日内生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生效。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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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户口领取的为户口本,个人领取的为户口本,两者都是正式户口,都经过人事局、计生局和公安局盖章批准办理。天津人才引进取得的户口本蓝印户口。蓝印户口由于加盖的是蓝色印章,因此叫作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申请地政府对投资、购买该地商品住宅人员,具备规定的条件,经申请蓝印户籍公安机关批准登记后加盖蓝色印章表示户籍关系的户口凭证。天津市于1994年开始行使蓝印户口政策,截止2014年5月31日停止办理,2014年5月31日之后办理的户口都是正式的天津户口。
2、在天津两种户口没有待遇上的区别,但蓝印户口标定该人员为非长住户口,需要每年年检,当年年检不符合规定者或不参加年检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注销该户口。蓝印户口人员在入托、入园,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就业、申领营业执照等方面享受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同等待遇。扩展资料:蓝印户口办理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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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您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孩子,除第一胎外,必须提供准生证,如果是计划外超生的需要提供罚款证明,如果以上两样都不能提供的,则需要做DA亲子鉴定(独生子女必须要提供原始出生证明,具体要求请详询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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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的集体户口和市内的集体户口一样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宝坻的集体户口和市内的集体户口一样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集体户口领取的为户口本,个人领取的为户口本,两者都是正式户口,都经过人事局、计生局和公安局盖章批准办理。天津人才引进取得的户口本蓝印户口。蓝印户口由于加盖的是蓝色印章,因此叫作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申请地政府对投资、购买该地商品住宅人员,具备规定的条件,经申请蓝印户籍公安机关批准登记后加盖蓝色印章表示户籍关系的户口凭证。天津市于1994年开始行使蓝印户口政策,截止2014年5月31日停止办理,2014年5月31日之后办理的户口都是正式的天津户口。
2、在天津两种户口没有待遇上的区别,但蓝印户口标定该人员为非长住户口,需要每年年检,当年年检不符合规定者或不参加年检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注销该户口。蓝印户口人员在入托、入园,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就业、申领营业执照等方面享受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人员同等待遇。扩展资料:蓝印户口办理的注意事项:
1、必须在您去公安局户籍处蓝印办公室进件备案之前,拿到您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契税完税票、购房发票、公共维修基金收据。
2、根据天津市的最新规定,如果您的孩子年龄已超过22周岁将不再为其办理蓝印户口(如孩子为房主则年龄不受限制),且随父母一同办理的子女必须为未婚或单身,在转为正式户口前不得有结婚或离婚记录,否则蓝印户口不予转正。
3、您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孩子,除第一胎外,必须提供准生证,如果是计划外超生的需要提供罚款证明,如果以上两样都不能提供的,则需要做DA亲子鉴定(独生子女必须要提供原始出生证明,具体要求请详询办理机构)。
4、您购买的住房只能够办理您自己家一户的蓝印户口,千万不能带上您亲戚、朋友的孩子,否则您会终身失去办理天津市蓝印户口的资格。
5、如果您和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到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2014年办理蓝印户口必须要办理您一家人的,且每人均需缴纳户口办理费用。
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异同有哪些?
[律师回复] (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两方当事人是不同的。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单个的劳动者和企业组成的,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全体职工和企业组成的,全体职工是由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来跟企业的代表一起协商签署集体合同,所以两者的当事人不同。
(2)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者个人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约定的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而集体合同里主要约定的是职工权利与企业义务。因为劳动合同是每一个职工和企业分别签订的,所以劳动合同里所反映的都是带有个性的东西,比如说,具体到一位职工,他的工作内容是什么,是多少,岗位是什么,享受什么样的待遇,等等。而集体合同反映的是企业里所有的劳动者享受哪些最基本的福利待遇,有哪些最基本的保障条件,所以集体合同反映的是共性的问题,而不是个性的东西。
(3)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
劳动合同的作用是在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起,约定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时间和条件。劳动合同的哪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都是违约或者违法的。而集体合同更多的作用是约束企业给予职工哪些最基本的待遇,在集体合同里,对于约定的企业的义务,企业必须执行对于约定的员工的义务,基本上是道义上的。也就是说,集体合同里员工约定的应该履行的义务,员工不履行,或者职工代表不履行,那么企业不可以拿集体合同去告员工。所以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4)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署的。而集体合同则不同,因为劳动关系刚刚建立的时候,企业职工人数不多,无法签署集体合同。所以,签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
(5)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
劳动合同是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就马上产生法律效力。而职工代表或者工会,即使和企业签署了集体合同,也不能马上产生法律效力。当双方当事人签署完集体合同后,应该报给相关的劳动行政部门。在法律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如果劳动行政部门没有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或者没有给企业任何回复,那么在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后,集体合同就自然具有法律效力。
(6)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有三种期限,即有固定期的、没有固定期的,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而集体合同只有一种期限,就是有固定期的,而且时间只能是一至三年。
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异同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集体合同《劳动法》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荐的代表与企业签订。《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异同有哪些
(一)通过概念我们可以看出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他们的共同点:
1、合同所调整的内容都是有关劳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的一方是职工,而另一方是与职工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3、合同一经生效,对于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合同的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否则就无效;
4、违反合同约定,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二者的不同之处: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
2、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4、合同的内容具有可调性,集体合同规定后非经协商或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而劳动合同如所订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调整,标准是不低于集体合同;
5、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因此,劳动合同是个体合同,而集体合同是集合合同,集体合同可以包含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不能够涵盖集体合同。所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既是两个的合同,又是相互具有关联性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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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异议?
劳动行政部门收到用人单位报送的集体劳动合同后,可以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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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集体户口可以迁移到异地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2013年1月1日起,取消户口迁移证工本费。集体户口迁移手续:迁入:
1、上学,大学期间是可以把户口迁出原籍的,这时,你的户口就迁入了学校的集体户,当然现在也有不迁移户口的情况。
2、外地单位引进:去外地工作,满足当地的户口迁入政策,就可以迁入引进单位的集体户。
3、改派,毕业一年内的大学生,如果在派遣期内没有落实就业单位,户口返回原籍的,或者已落实就业单位,在改派期内想调往外省地区的,可以通过新引进单位办理改派来迁入此单位的集体户。迁出:
1、大学时户口在学校的集体户上,毕业时,在派遣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户口即从学校集户迁出返回原籍,或者落实就业单位,则从学校集体户迁出,迁入引进单位。
2、单位的集体户,而单位对人员户口有严格规定的,当离开单位时,需将户口迁出。
3、在集体户所在地区购房,在本地区合法取得房屋产权,可以将户口从集体户迁出,迁入到自己的房子里。
4、投靠,比如夫妻投靠,可以把户口从集体户迁出,投靠到配偶所在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即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9、奖惩。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10、裁员。包括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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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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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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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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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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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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