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是否属于承揽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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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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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拆除工程是否属于承揽合同,工程总承包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拆除工程是否属于承揽合同

一、拆除工程是否属于承揽合同

拆除工程不是承揽合同,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主体工程必须自己完成;

而在承揽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而在承揽合同中,无论是承揽人经定作人同意将全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还是将辅助工作交第三人完成,都是由承揽人向定作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不向定作人承担责任。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一般来说,建设工程合同因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材料和费用在订立合同时难以准确计算,所以在结算时通常可以突破合同的计价条款。而承揽合同中的价款条款较为固定,除经双方协商变更外,一般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价款计算。

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工程总承包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建设工程实施总承包的,总承包适用的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拆除工程不是承揽合同,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承揽合同的性质和其他合同是不一样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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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知识: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顺延履行期限,超过顺延期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充分说明定作人履行协助义务不是自愿行为,而是法定义务。
二、《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及其他相关条款规定,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提供材料、技术资料,协助承揽人作好前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工作。
三、按期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作报酬,如果定作人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作报酬,承揽人可以滞留工作成果,并要求支付延迟交付的保管费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定作人与承揽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报酬支付的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应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或者在接受工作成果时支付。
四、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工作成果、技术资料。
我们公司是做拆除承揽的,最近和政府谈了一笔生意,还比较重要,请问拆除承揽合同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
[律师回复] 我从我朋友那里找来一份拆除承揽合同范本,希望对你有用: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劳务提供及其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
一、 范围内 所有建筑物:(拆除范围详见附图)
二、 拆迁上诉所列房屋至地坪,拆除至室外地坪为±0 第三条:工程工期
一、进场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总工期为 月,工程进程按甲方所动迁腾房情况,腾空一间拆除一间,为使拆除工程顺利进行,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乙方总拆除建筑物 %,两个月内交付乙方总拆除建筑物的 %,剩余需拆除的建筑物在 年 月份之前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一、 方向甲方支付 元/㎡。
二、 合同签订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首期拆除工程费 万元。
三、 当工程进行到 %,剩余需拆除的建筑物在 年 月份之前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方工作职责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拟拆除房屋的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
2、 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3、 保证拟拆除房屋建、构筑物的完整性。
4、 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5、 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
二、 乙方责任:
1、 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
2、 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 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3、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 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编制拆除环保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在拆除现场坚持文 明施工,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时安排人员清扫,回 收材料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严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 若甲方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施工场地,而乙方不能按 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拆除仍任务,则按每延期一天罚款 5000元/天。 第七条:安全施工
一、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 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进场前应对机械、人员进行投保。保险费用在报价中考虑, 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因乙 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三、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 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
四、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 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甲方需安排专业人员配合。 第八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该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发包方: 包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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