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相邻关系的执行是否适用时效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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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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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相邻关系的执行是否适用时效,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民法典相邻关系的执行是否适用时效

一、民法典相邻关系的执行是否适用时效

基于相邻权产生的纠纷,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是侵权相邻权,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是什么

1、它们之间的性质不相同。

我们具体地来说,相邻权并不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但它更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而且不动产所有权或者是用益物权的扩张才是它的本质,也是用来所组成有权或用益物权的部分,而且一不用进行独立的公示,这些我们都可以直接从不动产所有权以及用益物权的登记中进一步,并且更加准确地推断出来。

2、他们两者之间的法律效力也是不相同的。

因为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就是相邻关系,相邻关系呢是服务于特定的土地的或者是附属于特定土地的权利的,这种关系它对的并不是“人”,主要对的“地”,对于相邻权人来说,这种是依据的不动产的自然条件从而发生的法定权利,它主要依靠的是原始权利而且具有一定的对抗性,发生效力的时候就算不进行登记也是可以的。

地役权是约定的权利,它主要是依协议从而取得的。

双方当事人如果想要具有物权效力的话,就必须要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之后才可以具有效力。

假如说没登记的,那就不过只是一种债权而已了。

3、其限制程度的不同。

相邻权人只能在依着社会的一般观念所能容忍的合理限度之内,从而来利用相邻不动产,它是对法定的不动产利用关系的一种最小限度的调解。

第四,它们两者之间还在有偿或者无偿以及存续期间上也不相同。

这两者当中,相邻关系是可以由法律直接来规定的。

而地役权的有偿或者是无偿则是属于自治范畴之内的。

第五,它们两者之间的“权属不同”,那么这两块土地是否应该“相互毗邻”呢我们一般都认为只有权属不同的两块土地才会发生相邻的关系。

而哪怕两块权属不同的土地上可能发生地役权,特殊情况下,两块土地隔了一段距离的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

第六,它们的救济方式也是不相同的。

会提起所以权的行驶受到妨害之诉,一般都是在相邻关系受到了侵害以后。

然而,受害人如果直接提起地役权受到侵害的请求之诉的话,一般都是在地役权受到了损害之后。

这都是由两者之间的权利性质不同所决定下来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所以相邻关系纠纷向法院主张权利适用诉讼时效限制,但侵权相邻权,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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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纠纷,侵犯相邻权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原告:李,男,住址:省市巷1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颜,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被告:市区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市路号,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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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求人民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减少的房租收入伍万元人民币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位于市区街道社区村巷号房屋的所有权人,原告于月日向市县建设委员会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粤房字第号。
被告于年月在没有任何合法报建手续的情况下,在原告上述房屋前修建垃圾站,于年月再次在该违章建筑上加大扩建二层,用于变电所。根据相关条例,该变电所延伸距离不足5米,违反国家电力线路保护区规定,严重影响了原告房屋内租赁人员的生活、居住的安全根据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限值》的规定,涉案变电所造成对环境的噪声污染同时被告使用该变电所及变压器存在油泄漏污染,气体污染的安全隐患,严重侵犯了原告及原告租赁方的相邻权及生命健康权。为此,原告特依法向贵院提讼,请求贵院判如原告所请。
市区人民
二0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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