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查封冻结后公司资产能否转让

最新修订 | 2024-09-14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股权查封冻结后公司资产能否转让,股权查封后还可以质押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股权查封冻结后公司资产能否转让

一、股权查封冻结后公司资产能否转让

对于被法院查封部分的股权,股东不能转让;

对于没有查封的股权,仍然由股东自由支配,即可以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登记机关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完成登记的,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完成登记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其他人民法院已向该登记机关送达了过户登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当优先办理过户登记。

二、股权查封后还可以质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被法院查封的股权是不能进行任何权利设定的,所以被法院查封的股权是不能进行质押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

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被法院查封部分的股权股东是不能进行转让的,如果要转让的话还需要经过解封才可以的,但是如果股权没有查封的话是可以转让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股权查封冻结后公司资产能否转让
一键咨询
  • 134****50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7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5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4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7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7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3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4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0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苏州177****999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6****967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454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股权查封后还能转让吗
查封是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重要手段,具有法律约束力,限制财产转让。但查封只是暂时措施,不剥夺被执行人所有权,只要债务未抵消,被执行人仍保留所有权。查封期限有限,到期或解封后,权益限制结束。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法院如何查封银行股权转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法院如何查封银行股权转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权又称为股东权益,是股票持有者的一种权利。月末公司会按照股权的数量计算并且分配股东权益。股东权益一般来自于各个公司或者个人向本公司投入的资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有权对股权查封的,具体来说,如何查封股权呢?
股权指的是民事主体因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而获得股东身份,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对企业的各种权利。股权的表现形式为投票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分红权等等。由此可以看出,股权是一种财产性的权利。
作为财产性的权利,在人民执行过程中,可以对其进行查封。股权查封的表现形式主要为:
1、人民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而是由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
2、禁止该部分股权对转让、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等措施。
3、在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下,可以直接裁定该查封的股权对外转让。
上述股权的查封方式,有效的解决了申请人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可以保障申请人的债权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 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7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资产全部查封可以转让股权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公司资产全部查封可以转让股权吗,股权查封后还可以质押吗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查封前多久转让的商标属无效转让?
查封前多久转让的商标属无效转让,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商标权利人将自己的商标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其实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这也就是意味着如果是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的,此时商标转让行为就是无效的。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冻结被执股份转让股份时都包括什么选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冻结被执股份转让股份时都有哪些选择
首先应选择股权内部转让。基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被执行人的股权应优先考虑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执行中,执行应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自通知之日起20日内认购被执行人股份。有两人以上要求认购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购买权。其他股东也可共同选定其他人(法人或自然人)与被执行人协商股权转让。双方合意转让股份,申请人对转让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没有异议的,执行应裁定确认转让协议,受让方可以直接将被执行人应履行的金额交付执行。受让方在付清执行金额或股权价金后,应裁定解除冻结措施;受让人为两人以上的,可逐一解除相应份额的冻结措施。
其次选择公司回购清偿。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以根据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的变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在强制执行股权时,如果其他股东不愿购买被执行人股份,又不愿接纳新股东,但公司愿继续保持人合性而减少注册资本,且公司回购被执行人相应股份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公司董事会可以制定回购被执行人股份的减资方案提交临时股东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被执行人相应股份及表决权均不计入)的股东通过后,公司与被执行人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申请人对回购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没有异议的,公司购买、注销被执行人的相应股份,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将回购资金交付给执行。这样既又不损害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执行成本,又避免破坏公司的人合性。
由于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股东较申请人有更密切的关系,可能签订虚假的转让、回购协议,以故意的宽松付款方式(如能为的一次支付故意为分期付款,能为现在给付故意为将来给付等)或虚假的低价损害申请人的权利,因此,应赋予申请人异议权。申请人认为付款方式过于宽松的,可主张以该价格直接抵偿(实为申请人同等价格的一次性现在支付);认为转让价格过低的,可以主张以更高的价格(以高于5%为宜,下同)抵偿债权而成为公司股东。因申请人的目的在于债权变现,股东的目的在于继续保持公司的人合性,申请人主张直接抵偿或以更高价格抵偿债权的,其他股东仍可主张优先购买权。申请人不愿直接抵偿或以更高价格抵偿债权的,执行可组织申请人、被执行人、其他股东或公司进行协商,调整转让价格、付款方式或付款期限;协商不成,可将被执行人的相应股份进行评估、拍卖。
第三选择股权对外转让。自执行通知之日起20日内,其他股东不愿购买或其出价不为被执行人接受而内部转让不能,公司也回购不能的,执行可主持被执行人与申请人根据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协商确定一个合理转让条件(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再次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并给予5至10日的考虑期,公司、其他股东仍不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该价格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执行可给被执行人指定不少于20日的对外转让期限,由被执行人寻找受让人,申请人、执行也可代为寻找。被执行人与受让人确定主要转让条件后,须报告执行审查。但如果转让条件低于此前对其他股东的通知,其他股东仍有优先购买权,执行应再次通知其他股东,自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内,其他股东仍不购买的,被执行人相应股份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将价款交付执行,执行监督公司将被执行人相应股权转移至受让人名下。
二、
最后选择拍卖变现。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将被执行人的股权交付拍卖:
(1)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股东的协议转让付款方式过宽或价格过低,又不愿直接抵偿或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三方协商不成的;
(2)在执行指定的期限内不能达成转让协议的;
(3)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的。拍卖条件以整体拍卖、一次给付价金为原则,但如果股权价值巨大,也可分割拍卖或分期付款。
在第
(1)种情形下,以该协议价格为保留价、一次给付为条件交付拍卖,拍卖价高于协议价格5%以上,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被执行股权转让给买受人,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不能以高于协议价格5%以上拍卖的,被执行人与受让人的转让协议生效,但其付款方式须经申请人同意或执行审查确定,否则按第
(2)种情形处理。双方履行转让协议,被执行人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将相应价金交付执行。
在第
(2)情形下,以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协商确定的价格为保留价,以协商确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交付拍卖,以此价格或更高价格拍卖的,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
在第
(3)情形下,应当将被执行股权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为保留价交付拍卖。通常而言,只有在被执行人与第三人的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方式确定以后,股东优先购买权所需的同等条件才能确定,因此,在拍卖程序中也要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在第
(2)、第
(3)种情形下,第一次拍卖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应当继续进行拍卖,且其他股东均有优先购买权。经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经申请人同意,执行可以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申请人。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必要时可由申请人垫付。
冻结被执股份转让股份时都包含哪些选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冻结被执股份转让股份时都有哪些选择
首先应选择股权内部转让。基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被执行人的股权应优先考虑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执行中,执行应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自通知之日起20日内认购被执行人股份。有两人以上要求认购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购买权。其他股东也可共同选定其他人(法人或自然人)与被执行人协商股权转让。双方合意转让股份,申请人对转让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没有异议的,执行应裁定确认转让协议,受让方可以直接将被执行人应履行的金额交付执行。受让方在付清执行金额或股权价金后,应裁定解除冻结措施;受让人为两人以上的,可逐一解除相应份额的冻结措施。
其次选择公司回购清偿。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以根据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的变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在强制执行股权时,如果其他股东不愿购买被执行人股份,又不愿接纳新股东,但公司愿继续保持人合性而减少注册资本,且公司回购被执行人相应股份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公司董事会可以制定回购被执行人股份的减资方案提交临时股东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被执行人相应股份及表决权均不计入)的股东通过后,公司与被执行人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申请人对回购价格、付款方式及期限没有异议的,公司购买、注销被执行人的相应股份,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将回购资金交付给执行。这样既又不损害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执行成本,又避免破坏公司的人合性。
由于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股东较申请人有更密切的关系,可能签订虚假的转让、回购协议,以故意的宽松付款方式(如能为的一次支付故意为分期付款,能为现在给付故意为将来给付等)或虚假的低价损害申请人的权利,因此,应赋予申请人异议权。申请人认为付款方式过于宽松的,可主张以该价格直接抵偿(实为申请人同等价格的一次性现在支付);认为转让价格过低的,可以主张以更高的价格(以高于5%为宜,下同)抵偿债权而成为公司股东。因申请人的目的在于债权变现,股东的目的在于继续保持公司的人合性,申请人主张直接抵偿或以更高价格抵偿债权的,其他股东仍可主张优先购买权。申请人不愿直接抵偿或以更高价格抵偿债权的,执行可组织申请人、被执行人、其他股东或公司进行协商,调整转让价格、付款方式或付款期限;协商不成,可将被执行人的相应股份进行评估、拍卖。
第三选择股权对外转让。自执行通知之日起20日内,其他股东不愿购买或其出价不为被执行人接受而内部转让不能,公司也回购不能的,执行可主持被执行人与申请人根据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协商确定一个合理转让条件(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再次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并给予5至10日的考虑期,公司、其他股东仍不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该价格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执行可给被执行人指定不少于20日的对外转让期限,由被执行人寻找受让人,申请人、执行也可代为寻找。被执行人与受让人确定主要转让条件后,须报告执行审查。但如果转让条件低于此前对其他股东的通知,其他股东仍有优先购买权,执行应再次通知其他股东,自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内,其他股东仍不购买的,被执行人相应股份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将价款交付执行,执行监督公司将被执行人相应股权转移至受让人名下。
二、
最后选择拍卖变现。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将被执行人的股权交付拍卖:
(1)申请人认为被执行人与公司、其他股东的协议转让付款方式过宽或价格过低,又不愿直接抵偿或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三方协商不成的;
(2)在执行指定的期限内不能达成转让协议的;
(3)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的。拍卖条件以整体拍卖、一次给付价金为原则,但如果股权价值巨大,也可分割拍卖或分期付款。
在第
(1)种情形下,以该协议价格为保留价、一次给付为条件交付拍卖,拍卖价高于协议价格5%以上,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被执行股权转让给买受人,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不能以高于协议价格5%以上拍卖的,被执行人与受让人的转让协议生效,但其付款方式须经申请人同意或执行审查确定,否则按第
(2)种情形处理。双方履行转让协议,被执行人股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将相应价金交付执行。
在第
(2)情形下,以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协商确定的价格为保留价,以协商确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交付拍卖,以此价格或更高价格拍卖的,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
在第
(3)情形下,应当将被执行股权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为保留价交付拍卖。通常而言,只有在被执行人与第三人的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方式确定以后,股东优先购买权所需的同等条件才能确定,因此,在拍卖程序中也要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在第
(2)、第
(3)种情形下,第一次拍卖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应当继续进行拍卖,且其他股东均有优先购买权。经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经申请人同意,执行可以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申请人。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必要时可由申请人垫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股权转让的封闭性限制
当事人在起诉书中,首先要对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在起诉书中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以及需要对方赔偿的损失等,并对提出该请求的依据进行详细的阐述。1诉讼请求:2事实和理由:3法律依据。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账户被冻结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账户被冻结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资产冻结不同于于股权冻结,股权冻结是指人民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 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公司资产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影响股东转让所持公司的股权,不过,既然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势必影响到股权转让的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7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该怎么解冻房产查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未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通过诉讼主张权利,被查封了房产,发现自己的房产被查封后,该怎么办呢,该如何办理解的封手续呢
通常情况下,查封房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债权人申请了财产保全,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了查封,
第二种是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再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处置之前先通过查封限制房屋的所有权。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要通过怎样的方式解除查封呢,

一,可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由债权人主动申请解除查封。第
二,可以向提供其他财产作为担保,申请解除已经查封的房产。当然,这两种方案是建立在查封正确,债务人确实欠付债务的基础之上的。
那么,如果查封错误,或者根本不存在欠付的债务,那么被查封房产的当事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如果是在保全程序中的查封,当事人认为保全错误的,可以通过申请复议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是在执行程序中的查封,当事人认为查封错误的,可以通过申请异议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权整体转让是否封账?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经营权流转,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经营权。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转让被查封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合同的效力问题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判断的,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都是有效的。你的这种情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违反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7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刑事案件查封冻结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事案件中,办案机关对于涉案的资产是可以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顺利推进,避免受害人的进一步损失。但是公安机关查封冻结财产的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能随意动用该权限。
对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适用查封、冻结措施做了明确规定。
查封、冻结以及保管、处置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冻结。查封、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物品。
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或者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以外,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作出处理。法律和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侦查工作中需要冻结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
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超出涉案金额范围冻结款项。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 第三条
查封、冻结以及保管、处置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冻结。查封、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物品。
严禁在立案之前查封、冻结财物。对于境外司法、警察机关依据国际条约、协议或者互惠原则提出的查封、冻结请求,可以根据公安部的执行通知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或者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以外,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作出处理。法律和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股权查封冻结后公司资产能否转让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