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占用耕地搞建设,一亩地给1000元,连续给30年合法吗
如果是非法占用耕地搞建设的,无论给多少钱都是违法的行为。如果经相关部门批准,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就合法,但是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一般不可以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
二、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占用耕地搞建设给予一定补偿是否合法,要看是否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如果未经批准私自占用耕地搞建设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而且用地用途转换一般是不可以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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