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责任年龄对比有什么变化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至12周岁,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等,情节恶劣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影响和决定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
1、刑事责任年龄。
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如下规定:
(1)不满12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即不满12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此即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
刑法所规定的年龄是指实足年龄,而不是指虚岁。
实足年龄以日计算,并且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
2、对于无责任能力的判断,应同时采用医学标准与心理学标准。
即首先判断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其次判断是否因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前者由精神病医学专家鉴定,后者由司法工作人员判断。
3、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即间歇性精神病人实施行为的时候,如果精神正常,具有辨认控制能力,就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反之,如果实施行为的时候,精神不正常,不具有辨认控制能力,该行为便不成立犯罪,因而不负刑事责任
4、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6、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依据《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至12岁,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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