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行政处罚是当时就执行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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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交警行政处罚是当时就执行吗,交警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的问题带来帮助。
交警行政处罚是当时就执行吗

一、交警行政处罚是当时就执行吗

不全都是当场执行,取决于具体情况。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其中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顾名思义,也就是前述的“当时执行”。但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违法事实确凿;

二是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三是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因此,对于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行政处罚,交警可以当时就执行;

如果不满足,就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交警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当场处罚决定书

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交警行政处罚是当时就执行吗,这要取决于交警对于行为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否满足简易程序的标准,如果符合简易程序,就可以当时执行。

如对于相关法律仍有不解之处,律图网有专业律师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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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十二条对紧急和非紧急报警、求助的出警时限,由城市和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市区或者城镇规模、警力资源和道路交通状况等情况决定并予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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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出现哪些情况时,行政机关应当中止执行
[律师回复]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可依照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执行。但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包括以下四种情况:一是不可抗力,即发生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如发生地震、海啸等情况,以致当事人不能如期履行义务;二是经济或生活困难,除维持家庭基本生活以外,当事人无力履行金钱给付等义务;三是因突发疫病等身体健康原因暂不能履行义务的;四是其他情形。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主张权利的内容主要是指物权或者债权,此种情况下执行标的是有争议的标的,需要确认权属后才能执行,如第三人确有理由的,应当中止执行。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强制执行应坚持比例原则,应采取最小损害的方式实现行政管理目的,在可能造成难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如果不中止执行,会使强制执行得不偿失。 (四)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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