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什么情况对抚养权有利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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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无再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子女随其父母生活等。不利条件:患有严重的不宜抚养子女的重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赌博、家暴、酗酒等。
离婚时什么情况对抚养权有利

一、离婚时什么情况对抚养权有利

有利条件:无再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子女随其父母生活等。

不利条件:患有严重的不宜抚养子女的重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赌博、家暴、酗酒等。

总结:

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取证:

一是我方条件更优,对子女成长更有利;

二是对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不利因素;

三是孩子本人更愿意随我方共同生活。

简单概括就是:我方条件好,对方条件差,孩子喜欢我。

二、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有哪些

(一)突出己方有利因素

1、工资收入、受教育程度。可收集工资表、学历证书等。

2、子女长期跟随自己或者父母生活。可以找(村)居委会、子女就读学校等出具证明,找邻居提供证人证言,为孩子购买衣服、书籍的票据等。

3、自己居住地就学条件便利,方便子女就学。可提供教育部门公布的学区划分信息等。

4、自己无再生育能力的证明,如医院诊疗记录等。

5、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子女的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6、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自己父母长期带孩子并有能力继续照顾孩子的证明,如自己父母的健康体检报告、原告照顾孩子的承诺等。

(二)找出对方的不利因素

1、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如因赌博被处罚行政处罚告知书,就诊记录等;

2、对方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或者精神疾病的,影响孩子成长的。如医院诊断记录。

3、对方长期以各种理由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如邻居证言、聊天记录等。

4、对方有家暴史等。如报警记录、出警记录、调解记录、伤情鉴定、邻居证言等。

(三)争取子女愿意与自己生活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了,平时要多与子女沟通,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主动选择与自己共同生活。

同时,应防范对方趁自己不备把孩子接走!

一般来说,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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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有利于子女权益的原则,把孩子交给其中条件较好的一方。这是明智的选择。虽然很多人离婚后都抢着想要孩子女的抚养权。这一点可以理解。但还是要理智做出选择,以保障子女权益为重。毕竟,孩子的未来更重要。
为了确保相关权利的执行,双方签订《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其中明确子女归谁抚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如何探望孩子等基本事项。
二【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协商不成,主张权益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法院会本着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酌情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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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情况下专利权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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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2、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外,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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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度年费按照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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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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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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