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后,抵押人可以转让房屋,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抵押房屋依法转让后,可以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产如何过户
1、签订合同:
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本人签字,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提交申请:
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审核: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缴纳税费:
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5、房产过户: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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