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没有能力还多久需要还钱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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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客户的信用卡逾期三天还款通常是不会有不良后果的。因为很多银行都会为信用卡用户提供一项“容时服务”,所谓“容时服务”就是指信用卡的还款宽限期,只要持卡人能够在银行规定的还款宽限期内按时偿还欠款,那么银行就会视为持卡人按时还款,这种情况下,既不会产生逾期利息,也不会影响个人征信。关于信用卡没有能力还多久需要还钱的详细解答,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
信用卡没有能力还多久需要还钱

一、信用卡没有能力还多久需要还钱

信用卡最迟可以逾期三天还款。银行基本都会为信用卡用户提供还款宽限期服务,有的银行又称之为“容时服务”,只要持卡人可以在银行规定的还款宽限期内按时偿还欠款,那么银行就会视为持卡人按时还款,不同银行的还款宽限期规定不同。

大部分银行都有为信用卡用户提供“容时服务”,所谓“容时服务”就是指信用卡的还款宽限期,只要持卡人可以在银行规定的还款宽限期内按时偿还欠款,那么银行就会视为持卡人按时还款,这种情况下,既不会产生逾期利息,也不会影响个人征信

二、信用卡没有能力还多久会被立案

信用卡逾期三个月即可进入司法程序进行立案而且追诉期为两年。

信用卡逾期起诉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材料;

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三、信用卡没钱偿还如何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除了常见的冻结、划扣银行账户余额以及拍卖名下房产车辆以外,对于有工作的被执行人,法院是有权扣留其每月收入,仅预留基础生活费用,其余部分每月划扣转交给债权人用于偿还债务的。

这样会对本人及家人生活造成极大影响,严重影响生活水平。要想避免以上情况发生,就必须要在法院执行以前提起执行异议或者和对方达成执行和解。具体操作可以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以上是关于“信用卡没有能力还多久需要还钱”问题解答。信用卡相关问题解决,可以联系律图专业律师。我们安排专业律师教您停息挂账,避开高额利息,应对起诉,解决还款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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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承诺的方式有哪些
承诺的方式是采用明示,还是默示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根据《公约》的规定,应作如下界定。
1、承诺的传递方式应当符合的要求。要约对承诺的传递方式没有提出要求的,承诺应当以倒是的方式作出。何为合理方式,笔者认为至少应符合行业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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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受要约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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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且只要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请求清偿债务或者债务人没有拒绝履行,都视为债权未受侵害,此时诉讼时效不起算。也就是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最长应在20年保护期限内行使权利。
但是借款协议真的过期了,也不代表不受理诉讼,您仍然可以去,也会依法审理您的案件,但是风险在于,如果对方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您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但是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义务的,权利人可以领受利益。而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会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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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合同的效力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欠条是永久有效的,未约定还款期限的纠纷,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述案件诉讼时效相应作出修改。
【事件经过】
超过诉讼时效,59万元借款难讨回
2008年3月31日,做生意的王某向一家农村信用社借款32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王某一直未还,信用社于次年,但到2010年12月8日,王某主动要求还款后信用社撤诉。今年4月2日,信用社再次提讼,要求王某归还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未还的本息合计59万元。
笔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理应驳回原告”的一席话,让信用社方始料未及、目瞪口呆。
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信用社既委屈又无奈。庭审结束后,信用社觉得自身证据不足,主动与王某提出庭下和解,并向提出了撤诉请求。准许信用社撤诉。
【法律解读】
借条分为“注明还款期限”和“未注明还款期限”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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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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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写下借条不注意时间,想问下借条的法律效力时间有多久?借条的效力是永久的吗?
[律师回复] 借条的法律效力时间,是诉讼的有效期,又叫“诉讼时效”。其诉讼时效按《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行,从借条载明的书写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不论那种情况借款,只要是债务人到应该还款而不还款时,如果债权人要走诉讼这条路,这才说得上“有效期”三个字。
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两年内。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举例:甲借乙的钱,2003年12月7日借,2005年12月7日(今天)到期,未还。乙的权益从现在起就“被侵害”。乙必须在2007年12月7日之前提出诉讼。过期即失去追偿的权利。有办法延长有效期。举例:乙可以在2007年12月7日前,如11月、10月??向甲催收欠款,并保留他确实催收过的证据(录音、有甲签字的还款保证书、见证人等),那么,诉讼的有效期就从当时重新计算,二年内有效。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无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两年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还款时间计算两年。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借条是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劳动能力鉴定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能力鉴定时效是多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能力鉴定时效: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工伤如何鉴定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
一、
二、
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
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且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但是工伤保险首先需要认定为工伤才可享受工伤保险,因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都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能力鉴定时效是多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能力鉴定时效: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工伤如何鉴定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
一、
二、
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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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且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但是工伤保险首先需要认定为工伤才可享受工伤保险,因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都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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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暴力取证罪一般判几年
一、暴力取证罪刑期
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保卫人员、联防队员以及农村治保干部等人员,采取暴力行为逼取证人证言,这种情况下,不应构成本罪。如果造成被逼迫人员伤残的,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暴力取证罪构成要件
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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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所谓暴力,既包括捆绑悬吊、鞭抽棒打、电击水灌、火烧水烫等直接伤害证人人身使其遭受痛苦而被迫作证的肉刑,亦包括采取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冻饿、曝晒等折磨证人身体、限制证人人身自由而迫其作证的变相肉刑。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问司法机关进行陈述的诉讼参与人。其知道案件情况,还未向司法机关陈述,有关人员使用暴力欲逼取其证言,亦应视为本罪的证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罪相同。刑法典第九十四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按照本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下列四类人员:
(1)负有侦查职责的人员。这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和军队保卫部门中对犯罪嫌疑人和人犯具有侦查、讯问职责的人员,如侦查员、预审员等以及这些部门中领导侦查、预审工作的人员。
(2)负有检察职责的人员。这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中担任批捕、审查、出庭支持公诉、进行监所监督以及其他法律监督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和书记员,以及中领导检察工作的人员。
(3)负有审判职责的人员。这主要是指人民中从事审判工作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书记员,以及中领导审判工作的人员。
(4)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这主要是指公安机关的中、司法部门的中负有看押、监管犯罪疑人、被告人、犯人职责的人员以及这些部门中领导看守、监管工作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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