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支付,超出部分按责任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交通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依据交通事故具体情况划分责任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法定的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中有人员损伤的话,且事故双方都为非机动车辆,那伤者的医疗费用等相关损失,就需要按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如果是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为主次责任的,则事故双方就需要按30:70的比例来赔偿。而如果事故发生是一方为机动车造成对方人员受伤的,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双方责任判定为主次责任的。那就需要先由机动车辆所在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赔偿限额10000元内不分责任全额赔偿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其中要是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的,那超过部分就需要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需要提供什么
通常受害人主张医疗费要得到法院的支持,需要出具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如伤者在住院的时候自己预先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的,应保管好医药费凭证,作为以后向赔偿义务人索赔的证据。
在开庭的时候,如果没有医疗费费、住院费等凭证,也没有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赔偿义务人又不认可受害人提出的医药费数额,那么法院是很难支持伤者的医药费请求的。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通常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抢救费等。
出现车祸之后,医疗费需要由保险公司支付,要在交强险的范围内给付,受害者住院时预先支付了医疗费,需要保留好医药费的凭证,然后向肇事的司机进行索赔,除了医疗费,出现车祸还需要赔偿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