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保证的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作为担保人有还款的义务,但可以在还款之后向担保的人进行追偿。保存好还款的凭证等证据,如果对方不认账,可以以担保协议和该还款凭证进行还款起诉。
公民个人可以通过书写起诉状的方式向法院起诉担保人还钱。债务人借钱不归还的,对于债权人来说是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或者是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但是必须要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起诉担保人的,起诉程序如下:
起诉准备,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写起诉书,例如担保合同、借款合同、身份证明等证据;
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提交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
法院受理案件后,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无论是单纯的人保、单纯的物保还是混合担保,在确定担保责任的时候,要考虑的情形是很复杂的,因为担保的情形可分为按份共同担保和非按份共同担保,保证又可以分为连带共同保证和一般保证等等,但是无论如何,在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时候,都可以请求担保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