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贷款需要到行政大厅签抵押吗
法律对新房借款是不是要到行政大厅签订抵押合同是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协商处理,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房产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银行账号、所有制性质等。
本项内容是为了明确抵押的双方当事人。
(二)被担保债权的主要情况:
包括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支付方式等。
(三)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其他情况等。
此项内容主要是为了使抵押的房地产特定化。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这一价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这类事项主要包括:
双方当事人就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等问题达成的一致约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该问题整理的内容,法律对新房借款是不是要到行政大厅签订抵押合同是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协商处理,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