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决定违法但不撤销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征收决定违法但不撤销怎么办,房屋拆迁补偿流程第一步:的问题带来帮助。
征收决定违法但不撤销怎么办

一、征收决定违法但不撤销怎么办

征收部门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是违法的,并且不撤销征收补偿决定时,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流程第一步:

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第二步:

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第三步:

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第四步:

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第五步:

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第六步:

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七步:

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逐一上报给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第八步:

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开发商征地流程第九步:

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机关按照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则应当将土地按期交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征收部门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是违法的,并且不撤销征收补偿决定时,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图网进行咨询,律图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征收决定违法但不撤销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55****72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8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4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3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5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6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02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7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2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后怎么处理?
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后是可以起诉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因为根据其《行政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公民法院或者是其他的组织,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到其合法权利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有哪些可以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情形?
可以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情形有:补偿价低于市场价的、征收补偿的计算违法的等,对于上述情况下,拆迁户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后撤销征收补偿的情况。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们村里的土地被征收用于开发建设,对于补偿款我觉得不合理,问问撤销征收补偿决定书起诉状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行政起诉状原告:解,男,汉族,197年月27日生,住河北省市县街27号,联系电话:被告:市县人民政府,地址:河北省市县路19号法定代表人:刘职务:县长诉讼请求:
一、依法确认被告作出的政房征补【2013】第00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并予以撤销
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13年5月7日收到被告针对原告的合法房屋作出的政房征补【2013】第00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该房屋是原告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而被告在征收原告房屋工作中,存在大量的违法行为,并非法剥夺了原告的相关权利。原告认为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属于违法实施征收、评估程序不合法及存在对房屋的性质等事实方面认定错误等诸多违法情形,属于违法文件。故原告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明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遂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人民政府在受理后于2013年7月31日作出政行复【2013】第18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被告作出的政房征补【2013】第00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原告于2013年8月6日收到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原告对该复议决定不服,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判如所请。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具状人:2013年8月12日以上是撤销征收补偿决定行政起诉状范本希望您采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会被撤销?
当被征收人就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行政机关或者法院会根据被征收人提出的证据等作出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决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朋友现在正在农村地区工作,前段时间,在那里面承包了一片土地,签订了合同,后来因为一些原因,被迫结束了合同,撤销土地征用决定书起诉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上诉请求:
一、 判令撤销邢台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13日作出的(2010)邢民再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二、 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邢台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13日作出的(2010)邢民再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错误。
上诉人认为,本案为人身损害纠纷,那么被上诉人负有法律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由被上诉人举证证明,肇事人是谁?在什么时间和地点,通过什么方式、伤害到本人什么部位,以及所伤的程度,造成受害人的损失数额等事实。而本案以被上诉人所提供的证据均不能证实以上事实,(2010)邢民再字第1号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清楚。
再者,再审判决书认定事实所做的推定是错误的,该判决依据(2009)邢民初字第172号民事判决书和(2009)邢民一终字第317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得出如下结论,原审被告带被上诉人到医院检查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并且在317号民事判决书后由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支付了被上诉人1700元,就推定上诉人对被上诉人人身损害负有赔偿责任。
以上推定是错误的,认定事实不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人的行为,是出于威胁和恐惧的心里所致,并不能等同于事实,更不能代表承认了侵害上诉人的事实。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可以撤销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还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即,如果是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存在异议的,那么就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在经过复议机关的审查之后,符合条件的可以予以撤销。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有一个官司要上诉,他让我帮他问一下那个关于撤销征地决定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上诉人: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地址:__
被上诉人:__,女,身份证号:__
住址:__
联系电话:__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龙岗区人民法院(2009)深龙法民(劳)初字第__号判决书,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原判,改判上诉人不须支付被上诉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__元。
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存在实质的劳动合同,被上诉人故意不与上诉人改签规范的劳动合同,无权要求双倍工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2008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该文件明确约定了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事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名为考核制度,实为双方签订的实质的劳动合同。
双方签订的《2008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第三条第9小条,约定被上诉人的工作职责为:严格按员工聘任管理制度和程序办理员工入职、在职和离职手续。负责具体考勤统计,每月按时统计和打印考勤表,提供财务核算及发放工资的依据。办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和保管好员工的一切资料。而依照《员工聘任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上诉人本应在入职后一个月内为自己改签劳动局规范的劳动合同,但其为达到谋取双倍工资的目的,给其他员工改签了规范的劳动合同,却未为自己改签。因为保管人事档案是被上诉人的职责,所以员工的劳动合同都保存在被上诉人手上,上诉人一直以为被上诉人为自己签订了规范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为了个人私利,利用工作便利,在与上诉人签订《2008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后,故意不与上诉人改签规范的劳动合同。属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情形,依法不须支付双倍工资。
二、原审法院判决书认定双倍工资差额为__元存在明显的错误。
依照原审法院在事实查明部分的数据,可以计算得出被上诉人的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的工资总额为__元,但原审判决在本院认为部分又认定上诉人应支付被上诉人二倍差额为__元,重复计算了__元,属于明显计算错误。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请求贵院依法查清事实,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你好,我爸爸在和某公司打官司,判决书已经下来了,我爸爸想问一下,法院撤销判决书模版,判决书下来如何撤销呢?
[律师回复] 当发生纠纷之后大家都会想到利用法律诉讼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长时间的审理之后法院作出了最后的判决,然后再执行判决。但是,法院撤销判决书模版,判决下来如何撤销呢?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部分或者全部违法,从而判决部分或全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判决形式。
对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是可以撤销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的,可以由原判决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撤销或者在上诉审判中撤销。
撤销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适用条件为: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备上述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即可作出撤销判决。人民法院在作出撤销判决的同时可以责令被告重新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该条限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出现这6种评估违法状况,征收补偿决定可能被撤销!
对房屋征收补偿的时候需要首先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如果在评估时出现评估房屋性质和面积等认定不明确、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和虚假签字的、选用错误评估方法、没有进入实地查勘等情况的,属于评估报告违法,征收补偿决定可能会被撤销。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和我的公司有一些劳动争议,因为对方不愿意帮我给我的养老保险,但是我朋友说一般这样的案件会被驳回的,如果撤销仲裁裁决驳回,如何再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律师回复]   由于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仲裁也难免会有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这个时候能采取的救济方式就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   《仲裁法》第58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分别是: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时效问题   《仲裁法》第59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60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4.处理结果   对撤销仲裁的申请,人民法院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驳回申请。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裁决不符合法定撤销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2)撤销裁决。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裁决符合法定撤销情形之一的,可作出撤销裁决的裁定;   
(3)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5.特别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中答复: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裁决事项超出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属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其他事项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超裁部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人民法院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凡一方当事人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重新仲裁之前,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7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征收决定违法但不撤销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