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需要知道被告什么信息?
名字、年龄、籍贯、常住地、联系方式。其他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等不是必须材料。如果原告在起诉状中的被告名字或年龄与被告实际名称或年龄相差太大,导致原告提供的被告根本不存在,或者联系方式与住址存在错误,导致无法将应诉通知材料送达,无被告应诉,则视为原告起诉无明确被告,裁定驳回起诉。
二、民事诉讼如果撤诉的后果是怎样的?
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诉讼程序便告结束,人民法院不能对案件再继续进行审理和作出判决,这是撤诉的最直接的法律后果。
(2)诉讼费用由撤诉的当事人负担。当事人撤诉的,由撤诉的当事人负担诉讼费用,但减半收取。
(3)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起诉后,诉讼时效中断,而自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三、提起诉讼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除上述被告个人资料外,还需要满足以下的几个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而证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的,需要准备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借贷纠纷需要准备欠条、借条或协议等,并且向法院提交原告主体的资格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企业单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资料,以此通过上述证据证明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因为一个案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需要明确的体现出被告的相应信息,如果必要的信息没有明确或者准确告知的,那么法院会认定为不符合起诉的条件,会进行驳回处理。同时如果一旦民事诉讼被法院所受理,就不能随意的进行终止或者撤销,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