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被告:----------------------------------
1、请法院判令被告因侵权行为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元.
2、附带赔偿五岁幼儿因此喪失母爱,身心所受的巨大创伤要求赔偿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因为被告的这个电话,当天下午四点多钟,原告夫妇便到民政局办理了。被告也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原告的老婆。
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人格尊严权。被告的行为挑战了全社会公民约定俗成的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他人的人格利益。原告夫妇在婚姻存续期内,被告越俎代庖,对其妻行使夫权,是严重违法的侵权行为。就是那个蓄谋已久的,精心策划的电话,直接导致了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破裂,十三年的夫妻亲情竟让一个的电话毁于一旦。给原告一家老小(上至80多岁的婆婆,下至5岁幼儿)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损害。原告的父母几天就白了头,就象一下老了十岁。更为严重的是,使一个五岁的幼儿从此失去了母亲,失去了母爱的权利。这孩子将在没有母亲,没有母爱的阴影中生活,显然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可以预见缺失的人格和扭曲的心灵,将毁了他的一生,毁掉了一代人。被告当初窥探和使用原告之妻身体的重要部件,已属侵权。就能预见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被告不但不中止侵权,反而变本加厉对原告的名誉和人格尊严进行公然挑衅,丧心病狂地破坏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家庭。被告的侵权行为,对原告及其家庭犯下滔天大罪。被告必须为严重的侵权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有鉴于此,请求法院依剧有关的法律规定,对被告予以严惩.。因此,原告特向贵法院提起公诉,恳请贵院据实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1、具体因情况而定。
2、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因素
(1)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2)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
(3)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在当代的社会,因为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受到了精神方面的损失,那么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可以要求对方对其进行赔偿的。具体的赔偿是应当根据加害人的过错程度以及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等相关内容来确定。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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