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屋合同撤销多久生效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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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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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法典中房屋合同撤销多久生效,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民法典中房屋合同撤销多久生效

一、民法典中房屋合同撤销多久生效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的,从撤销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因合同取得的房屋,要返还给另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合同自撤销后不具有法律效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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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屋合同撤销多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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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后多久生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后多久生效,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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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想问一下民法典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受理机关的规定
[律师回复] 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这是由于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受胁迫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能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婚姻关系违背受胁迫方的意志。为了贯彻执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受胁迫方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婚姻意志,婚姻法规定,尽管胁迫的婚姻已经成立,但是受胁迫方仍可以在胁迫的婚姻成立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其婚姻效力的申请。由于胁迫婚姻的另一方当事人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并没有违背自己真实的婚姻意思,换句话说,他(她)在结婚时已经明确知道自己将与被胁迫方结婚,且愿意与其结婚,因此胁迫婚姻的这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成立后,没有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请求权。
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往往是受胁迫方违背了自己的意愿而缔结的婚姻,如果结婚后受胁迫方自愿接受了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那么法律就会让这个婚姻关系继续有效。如果结婚后受胁迫方不愿维持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就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其婚姻效力,使已经缔结的婚姻关系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
【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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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撤销时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撤销时效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如下所述: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先卖后抵押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
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10、面积误差比超过3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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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后多久生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后多久生效,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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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将导致合同无效 ①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②委托或代理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④房屋转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2、将违法建盖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①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应当认定有效。 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城镇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①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②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城镇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4、租赁的标的物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合同无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对于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时效是多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备案的效力是永久的,只要自己到房管所进行了备案登记那么随时都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导致备案失效发生,
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首先是便于房管局对房产交易进行实时和监督,合同备案以后相关的出售信息也就登记在房管局了,不是可以随性解决或是任性违约的。要按照买卖合同的条例执行。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对于开发商来讲,也是房屋可以正常进行销售的合法流程,也是房管局对开发商的一种监督,买卖合同备案的时候有开发商的种种证明以及联系方式,可以在日后出问题的时候进行联系或是。
3.对于购房者来说,买卖合同备案以后就有了法律保护的屏障,一切都要按照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违约或逃避责任都是要收到惩罚的,或是依据合同或是依据合同。所以买卖合同备案以后,就要履行自己的购房要求。
房屋销售合同备案的过程其实很简单,多数是由开发商办理的,所以只要提供证件就可以了,这里要说的一点是买卖合同备案是没有费用的,所以不要缴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效力对于三方当事部门及个人都是一种约束与管理监督。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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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后多久生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后多久生效,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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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民法总则撤销权有效期多久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民法总则撤销权时效是多久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当债务人作出对债权人的债权不利的行为,如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等等,这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民法总则撤销权时效是多久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重大误解导致民事行为被撤销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未主张撤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对司法考试的影响——可撤销民事行为中,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不再是统一的,区分重大误解和受胁迫。
二、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换言之,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具体包括:

一,放弃到期债权。也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二,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给他人。

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故意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需要指出的是,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已经成立或生效,其财产将要或已经发生了移转,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同时,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将明显有害于债权,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所谓明显有害,是指债务人在实施处分财产行为后,已不具有足够的资产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如果债务人仍然有一定的资产清偿债务,不能认为债务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所谓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与
第三人具有恶意。一方面,债务人必须具有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资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一般来说,认定债务人的恶意应以其实施行为之时为准。民法总则撤销权时效为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的一年内,但如果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已经五年,债权人仍不知道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可以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它的行使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
首先,债务人的侵权行为已实施,
其次,债权人实施行为是有主观故意的,符合以上两点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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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赠予生效后,还能否撤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以下是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所有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民间赠予生效后还可否撤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以下是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所有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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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撤销后多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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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赠予生效后,还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以下是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所有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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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撤销权的时效是几年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民法总则撤销权时效是多久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当债务人作出对债权人的债权不利的行为,如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等等,这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民法总则撤销权时效是多久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重大误解导致民事行为被撤销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未主张撤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对司法考试的影响——可撤销民事行为中,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不再是统一的,区分重大误解和受胁迫。
二、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换言之,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具体包括:

一,放弃到期债权。也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二,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给他人。

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故意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需要指出的是,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已经成立或生效,其财产将要或已经发生了移转,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同时,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将明显有害于债权,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所谓明显有害,是指债务人在实施处分财产行为后,已不具有足够的资产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如果债务人仍然有一定的资产清偿债务,不能认为债务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所谓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与
第三人具有恶意。一方面,债务人必须具有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资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一般来说,认定债务人的恶意应以其实施行为之时为准。民法总则撤销权时效为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的一年内,但如果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已经五年,债权人仍不知道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可以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它的行使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
首先,债务人的侵权行为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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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撤销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法办理,没有产权证
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1、缺少“五证”
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没有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
2、拆迁难补偿
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它就是合法建筑。但也不排除那些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3、质量难保证
这些房屋价格便宜,房屋质量没人监督,一些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4、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转卖
由于没有正规的产权证,小产权房不能作为抵押或上市专卖。这些都是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的地方。
5、小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
小产权房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所以不可以办理抵押等他项权利,没有他项权利就相当于没有合法的质押物抵押到银行,银行贷款就无法批复,这意味着你需要一次性付款买房。
小产权房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的价格非常便宜,给很多无力买房但又有住房需求的人提供了一条买房捷径。但购买这类房屋得不到法律和政策上的保障,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此,购买这类房屋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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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想要撤销房屋赠与合同的话,当事人双方只要都同意的话,那就直接到机构申请撤销即可,但若是双方协商不成的话,那就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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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法律上当然无效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法律上的无效和不发生效力,是指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而不是说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共有七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消灭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在撤销前,其效力已发生,而且未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为之,非撤销权人不得主张其效力消灭;
(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的自由,撤销权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归于消灭。(5)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主要有两种: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另外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之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消。
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律师回复] 所谓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法律上当然无效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行为。这里,法律上的无效和不发生效力,是指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说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共有七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消灭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在撤销前,其效力已发生,而且未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为之,非撤销权人不得主张其效力消灭;
(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的自由,撤销权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归于消灭。(5)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主要有两种: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另外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之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消。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过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一是无权处分;二是无权代理;三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举例:
1、无效民事行为:9岁的
A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了
B
2、可撤消民事行为:A有一个家传的瓷碗,一天B来家里做客,看到说自己比较喜欢,想买下来,A不知道其价值,就把碗送给他了,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他从古玩市场了解到那只瓷碗是古董,价值好几百万。这时他就可以撤消那个赠与行为
3、效力待定民事行为:12岁的A将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了B,此行为需要A的监护人进行追认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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