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度保全可以要求赔偿吗
不能。但是如果被保全人对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决定不服时,认定保全的财产大于债权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复议,要求法院撤销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二、写作财产保全担保书的要点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
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如果担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证人的,还应写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正文:
写明担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担保财产。
1、案由:
写明担保人对何案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2、担保内容:
主要写明担保人提供的作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保证用于赔偿因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担保人签名,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担保日期。
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时,应注意:
提供担保的担保物的价值或担保的现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款或金额。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财产过度保全是不能要求赔偿的,但是如果被保全人对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决定不服时可以申请撤销保全,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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