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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案件再审驳回怎么办
依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被人民法院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法院基于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作出再审判决、裁定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二、行政诉讼如何申请再审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违反法律规定,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2、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取全部案卷材料,自己进行审理;
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接到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人民法院,应从速进行再审,并将再审结果上报上级人民法院。
3、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行政案件再审驳回的话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这点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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