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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缴出资对于股东来说是一种义务,并不是财产权利,所以认缴出资是不能出质为债务提供担保。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1、注册资本性质上的不同:
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
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
2、出资额构成不同:
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额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实缴出资额每年工商登记会变更但不会显示在公司章程。
3、办理工商手续的程序不同:
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认缴出资对于股东来说是一种义务,并不是财产权利,所以认缴出资是不能出质为债务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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