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不得降低被征收人的居住水平和条件,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补偿方式的,回迁房应该要具有合法的产权。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
房屋评估的一般流程为:
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多种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约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对初步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责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5、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不得降低被征收人的居住水平和条件,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补偿方式的,回迁房应该要具有合法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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