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可以贷款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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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可以贷款吗?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可以贷款吗?

个人购买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如果开发商抵押给银行获得资金后,抵押了部分产权但是同意预售或者解除质押,是可以办理贷款的。

否则银行不同意贷款的情形下,不能够使用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办理按揭贷款

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作为房地产和工业用地项目,开发商和企业主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国有出让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契税和相关规费,一般出让合同约定30日内向国土资源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俗称为预登记的临时土地证,有建设期限限制,待工程竣工验收后,要换领正式土地证),开发商和企业主为了融资和解决资金周转压力,以确保工程和地上房屋的顺利基建,就会凭土地使用证向银行提出以土地使用权(及其它担保方式)进行抵押贷款抵押权人银行和抵押人土地使用者签订贷款合同后,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土地抵押登记。

在建工程抵押是开发商一贯作法,它并不影响开发进程,一般也不会影响购房者的权益。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允许开发商销售,但可能会规定购买这些房子的客户必须向该银行做按揭贷款,这相当于是抵押主体由开发商转为购房者。

购买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签订贷款合同后,如果房子迟迟不解押,也会影响放贷时间。

自从建设部颁布《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后,有许多在建工程已经进行了抵押,登记机关也为之进行了抵押权登记,从而使这些工程项目能及时地获得继续建造所需的资金。

允许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对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

综上所述,用以抵押的在建工程中,有一部分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的商品房,这类在建工程抵押以后,如果放贷方不同意将抵押主体由开发商转为购房者,购房方就无法完成房产交易和按揭贷款,极易产生因开发商无法解除抵押导致房产交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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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抵押贷款在哪贷
申请自建房屋抵押贷款,房屋需满足:建成20年内、有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明、未抵押。申请人需信用良好、工作稳定、有稳定收入。满足条件并提交资料后,有望通过审核,获得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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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房屋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在建工程抵押存在的法律风险:
1、目前,虽然我处严格规定,要在建工程抵押权人与按揭贷款抵押押权人必须一致,但因为贷款额度等原因,也存在开发商在一家银行用在建工程申请抵押贷款,同时在预售期房时又与另一家银行达成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出现重复抵押的现象。
2、为不影响销售开发商预售抵押在建项目的商品房之前,并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应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如实告之购房者。
3、施工单位垫资,开发商将部分房地产抵付工程款后,又将其进行抵押。一旦与工程价款优先权相竞合,银行将处于次受偿顺序,债权的保障程度将大打折扣。
4、在建工程抵押价值的评估及允许抵押的在建工程比例等问题尚无通一标准。
5、部分开发商为回避在进行合同备案时预售管理部门对其施行的预售款监管管理工作,与购房人签定合同后,不及时进行备案登记,造成预售款挪用。
6、虽然很多地方都已施行商品房网上备案工作,但购房群众对此仍不了解,不能通过网上公示的商品房信息了解自己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7、个别预售款监管银行监管措施不力或未及时从预售款中收取贷款,至使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在建工程仍未解除抵押,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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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的房屋抵押流程是什么样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在建工程抵押存在的法律风险:
1、目前,虽然我处严格规定,要在建工程抵押权人与按揭贷款抵押押权人必须一致,但因为贷款额度等原因,也存在开发商在一家银行用在建工程申请抵押贷款,同时在预售期房时又与另一家银行达成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出现重复抵押的现象。
2、为不影响销售开发商预售抵押在建项目的商品房之前,并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应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如实告之购房者。
3、施工单位垫资,开发商将部分房地产抵付工程款后,又将其进行抵押。一旦与工程价款优先权相竞合,银行将处于次受偿顺序,债权的保障程度将大打折扣。
4、在建工程抵押价值的评估及允许抵押的在建工程比例等问题尚无通一标准。
5、部分开发商为回避在进行合同备案时预售管理部门对其施行的预售款监管管理工作,与购房人签定合同后,不及时进行备案登记,造成预售款挪用。
6、虽然很多地方都已施行商品房网上备案工作,但购房群众对此仍不了解,不能通过网上公示的商品房信息了解自己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7、个别预售款监管银行监管措施不力或未及时从预售款中收取贷款,至使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在建工程仍未解除抵押,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在建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在建工程抵押存在的法律风险:
1、目前,虽然我处严格规定,要在建工程抵押权人与按揭贷款抵押押权人必须一致,但因为贷款额度等原因,也存在开发商在一家银行用在建工程申请抵押贷款,同时在预售期房时又与另一家银行达成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出现重复抵押的现象。
2、为不影响销售开发商预售抵押在建项目的商品房之前,并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应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如实告之购房者。
3、施工单位垫资,开发商将部分房地产抵付工程款后,又将其进行抵押。一旦与工程价款优先权相竞合,银行将处于次受偿顺序,债权的保障程度将大打折扣。
4、在建工程抵押价值的评估及允许抵押的在建工程比例等问题尚无通一标准。
5、部分开发商为回避在进行合同备案时预售管理部门对其施行的预售款监管管理工作,与购房人签定合同后,不及时进行备案登记,造成预售款挪用。
6、虽然很多地方都已施行商品房网上备案工作,但购房群众对此仍不了解,不能通过网上公示的商品房信息了解自己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7、个别预售款监管银行监管措施不力或未及时从预售款中收取贷款,至使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在建工程仍未解除抵押,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房子是在建工程的,能签房屋抵押合同吗?
[律师回复] 按揭贷款的流程。三.t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t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t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t交齐首期购房款,有还款付息能力;3.t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5;3;6,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2,符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上市交易流通的条件.t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t有稳定合法收入。一,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t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清晰,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3.t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2.t年龄18-65周岁之间。二;4、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并提交材料、银行存单等.t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包括工资单,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t银行放款;7,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1:1:1;5.t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2、按揭贷款的条件、个人所得税纳税单.t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t购房协议书正本,签订相关合同.t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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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可以贷款吗?
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是否能够贷款,需要根据开发商与放贷方当初的抵押约定来确定,如果是抵押给了银行,并且银行允许开发商销售并同意给购房方办理按揭贷款,否则可能会出现购房后不能解押和放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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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在建工程房屋抵押登记证明在什么地方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房屋报建文件: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报建审核意见书 ( 3)报建平面图 4、身份证明:( 1)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 3)委托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6、评估报告或议价协议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项目已领预售许可证的) 8、土地出让合同及发票 9、债权未超出抵押值余额证明(再次抵押登记的) 10、同意抵押的证明:( 1)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授权投资机构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人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的)( 3)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抵押人属股东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三资企业的) ( 4)全体合伙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人属合伙企业的) ( 5)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属共同共有的)1 1、市场处缴交地价情况律师系江苏地区首家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和房地产法律服务为主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欢迎来电或来人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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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屋贷款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抵押房屋贷款的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个人抵押房屋贷款流程
1、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期限等申请。如果贷款申请符合此金融机构的贷款范畴,接着就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
2、递交贷款资料
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还需看各银行产品的具体规定):借款人身份证、近六个月的流水、工作证明、征信报告和房屋产权证等。
此环节是房产抵押贷款流程中相当重要的一环,因为很多客户在进行贷款的时候都急需用钱,如果可以提前将这些材料准备好,将省去很大的麻烦。
3、看房评估
材料提交齐全后,银行根据抵押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每个环节都是房产抵押贷款流程中重要的一环,此环节直接决定着你的房屋抵押贷款的额度。一般来说,这次评估和市场价格会有一定的出入,因为评估机构会考虑多重因素。
4、报批贷款
房屋评估公司会将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
由于各银行规定不同,其会将资金以现金、打卡或汇入合作商户账户等形式放款。
8、按期还款
此点不容忽视,其是建立良好信用的重要环节,若按期足额还款,或对借款人日后再借款、找工作等方面产生积极性推动作用。
9、贷款结清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贷款结清后,到房产局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以免造成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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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在建房屋能不能抵押
在建房屋能不能抵押?是可以抵押的,但此时也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行。1、抵押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在建工房屋继续建造的资金,并且只能向银行贷款;2、抵押人取得合法的在建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且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房屋的投入资产一并抵押;3、在建房屋作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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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你好,我想请问下您关于房地产在建工程抵押担保抵押合同范本来参考一下,我们是房地产公司来的最近接了一个项目但是资金不足需要抵押贷款所以想找一下有关的资料,谢谢
[律师回复]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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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向合作单位借款由我的朋友出面作保,想问问在建工程抵押反担保抵押合同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债务人: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 年 月 日,本合同乙方与丙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详见附件1),约定乙方向丙方转让不良资产,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为 元,付款期限为 年。
  
2. 甲方自愿将其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用于担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义务。 经平等协商,各方就抵押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抵押物状况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详见附件2《抵押物清单》)。
  
2.建筑结构: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 竣工时间:
  
6.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7.证件(见附件3—7):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
  开工许可证_________号:
  预售/销售许可证号:
  
8.其他:
  
二、抵押物价值及抵押率
  
1.甲、乙双方确认抵押物作价(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三、担保范围
  抵押物的担保范围为主债权、违约金和实现主债权的合理费用。
  
四、抵押登记
  
1.各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登记申请。
  
2.乙方应于抵押权消灭后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送达撤销抵押登记的通知,协助甲方办理撤销登记手续。
  
3.各方应当协力提供登记所需文件、资料等。
  
4.因抵押登记和撤销登记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方依据国家及登记机关的规定承担;无相关规定的,由各方承担各自的费用。
  
五、抵押物的占有、使用与处分
  
1.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偿债务或另行提供担保的除外。
  
3.抵押物灭失的,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乙方可以就因抵押物灭失而取得的赔偿行使物上代位权。
  
六、行使抵押权的条件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1)主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丙方未依约支付合同价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2.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向债务人追索;价款偿还主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退还甲方。
  
3.乙方行使抵押权后,甲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七、抵押权的消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抵押权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抵押权实现;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要求丙方提供其他担保或提前支付合同价款。
  
2.未经抵押人同意,乙方与丙方变更延长主合同付款期限的,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经各方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件
  
1. 《债权转让协议》;
  
2. 《抵押物清单》;
  
3. 甲方股东会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股东会决议》

一、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印章)
  代表人: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丙方:(印章)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以上就是在建工程抵押反担保抵押合同模板,不同情况还是要根据自身情况改变,希望以上模版能给您带来帮助!
买了开发商工程款可以抵押房屋抵押吗
[律师回复]  可以购买的的。   未还清贷款的房产再交易,可采用三种方式:提前还贷、资金监管、转按揭。 提前还款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房东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待银行释放抵押权后再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房东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 优点: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没有支付房款,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 缺点: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就要求房东具有很强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 资金监管买方将支付的首期房款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运用这种方法的关键是要找到一个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如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担保机构等),全程控制每一个环节,消除由于双方互不信任或房东缺乏诚信而可能导致的交易风险。如果买方首期房款不足以全部偿还房东的贷款余额,房东还可以委托一家担保机构提供垫资的服务,补足差额。如此,仅需支付一笔垫资服务费,就可以实现融资,进而完成交易。 优点:双方合力解决了交易资金障碍。 缺点:如果没有第三方全程监控资金动向,买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风险。 办理转按揭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房东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转按揭手续。 优点:无须筹措资金提前还贷,没有融资的压力,而是将房东原有的还贷义务转由买方承受,通过变更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 缺点: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且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如果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两家银行之间是否能顺畅地配合,将是交易成败的关键。因此,买卖双方在准备采取转按揭的模式解决上家购房抵押问题之前,必须向相关方进行充分咨询,明确银行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 第一,业主在提出二次抵押贷款申请后,银行会指派专人对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主要是对其升值潜力进行评价,再根据评估结果给出参考价值; 2、 第二,业主在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时需要出具个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明,收入证明以及其他银行要求的证明材料; 3、 第三,需要贷款者本人携带所有资料到银行进行面签,签署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申请书; 4、 第四,银行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以及贷款者的个人资料进行审核,同时对贷款额度进行核算; 5、最后,审核通过后,需要贷款者亲自到银行进行抵押登记,等待放款。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1、二次抵押贷款必须要有房产证。房产证是要在借款人手中,若是抵押在银行或者其他地方的话,都是不能成功办理二次抵押贷款业务的。 2、二次抵押贷款必须要有可抵押贷款额度。一般要求可抵押贷款额度达到房屋总价值的6-7成后比较容易办二次抵押贷款。而要是只有房屋总价值3-4成的话,则一般无法办理成功。 3、虽然二次抵押贷款业务是有抵押物做抵押的,但是对借款人的贷款条件同样要求严格。借款人要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最重要的是要有还款能力,负债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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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的房屋可以做抵押吗
在建的房屋可以做抵押吗?是可以抵押的,但此时也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行。1、抵押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在建工房屋继续建造的资金,并且只能向银行贷款;2、抵押人取得合法的在建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且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房屋的投入资产一并抵押;3、在建房屋作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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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辽宁省建筑工程抵押贷款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在建工程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进行在建工程抵押的,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是指正在施工建设的房屋。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已形成的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在建工程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履行债务担保的法人。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经批准开展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接受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银行。
第四条在建工程抵押,应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各地县级以上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抵押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在建工程抵押权的设定
第六条下列在建工程不得设定抵押:
(一)在建工程投资总额未达到25%的;
(二)在建工程存在建筑承发包合同争议的;
(三)行政罚没、司法裁定和依法查封的;
(四)无担保人公益性质的(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在建工程;
(五)商品房屋已经预见售完的;
(六)依法不得设定抵押的其它在建工程。
第七条同一在建工程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在办理下一个抵押手续前,书面征得前一抵押权人的同意,并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后一抵押权人;后一个抵押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早于前一个抵押权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在建工程抵押后,该抵押物的价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行超出余额部分。
第八条以两宗以上在建工程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物;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其承担的共同担保义务不可分割。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抵押当事人须经资审合格具有合法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经抵押权人确认。
第三章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十一条在建工程抵押合同须载明下列事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抵押在建工程的名称、处所、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状况;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五)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六)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七)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八)抵押贷款或担保债务的价款、币别、期限、利率、支付方式和地点、本息归还方式。
(九)抵押物意外毁损、灭失责任;
(十)抵押物的占管方式;(十一)抵押物被处分时受偿人的顺序;(十二)违约责任及补救措施;(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十四)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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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房屋能否预售
地产开发商将在建工程抵押后,房地产开发商能否对房屋进行预售,关键要看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得到了银行等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只有银行等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房屋预售或者解除预售房屋的抵押关系,房地产开发商才可以与购买房屋的人签订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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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在建工程抵押存在的法律风险:
1、目前,虽然我处严格规定,要在建工程抵押权人与按揭贷款抵押押权人必须一致,但因为贷款额度等原因,也存在开发商在一家银行用在建工程申请抵押贷款,同时在预售期房时又与另一家银行达成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出现重复抵押的现象。
2、为不影响销售开发商预售抵押在建项目的商品房之前,并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应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如实告之购房者。
3、施工单位垫资,开发商将部分房地产抵付工程款后,又将其进行抵押。一旦与工程价款优先权相竞合,银行将处于次受偿顺序,债权的保障程度将大打折扣。
4、在建工程抵押价值的评估及允许抵押的在建工程比例等问题尚无通一标准。
5、部分开发商为回避在进行合同备案时预售管理部门对其施行的预售款监管管理工作,与购房人签定合同后,不及时进行备案登记,造成预售款挪用。
6、虽然很多地方都已施行商品房网上备案工作,但购房群众对此仍不了解,不能通过网上公示的商品房信息了解自己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7、个别预售款监管银行监管措施不力或未及时从预售款中收取贷款,至使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在建工程仍未解除抵押,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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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抵押登记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或抵押担保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权属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须有经国资办审核的同意书;属集体所有的,须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通过的决议书;属合资、合作、外资企业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须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书,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证件。
(三)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登记,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四)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有关当事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预购房抵押登记,领取《预购房地产抵押登记证书》;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五)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房屋产权证抵押登记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产权证抵押登记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或抵押担保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权属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须有经国资办审核的同意书;属集体所有的,须有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通过的决议书;属合资、合作、外资企业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须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书,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证件。
(三)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登记,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四)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有关当事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预购房抵押登记,领取《预购房地产抵押登记证书》;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五)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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