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坚定控制不良应收账款的决心。
良性的资产循环是一个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因资产变现困难形成大量不能按期偿还的应收账款,已逐渐成为企业破产最常见的原因,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特别是银行商业化运作的逐步到位,这种趋势必将进一步发展。
不良应收账款不仅能导致财务状况的恶化,而且会危及企业的生产与发展。
鉴于这种情况,企业要提高对应收账款管理的科学认识,把不良应收账款控制到最低水平。
(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控制不良应收账款的制度保证体系。
一是要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即具备什么样条件的建设单位才能达到可以垫资的信用标准和条件。
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建设单位付款方式、归还办法、归还期限、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增强法律意识。
三是要建立应收账款的责任制度,明确规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是要建立合理的奖罚制度,并作为经济责任制的主要指标和业绩及离任审计的考核指标。
五是要建立应收账款分析制度,分析应收账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三)实施全过程控制,防止不良应收账款的产生。
对应收账款的控制,应主要控制好两个阶段:
一是项目的竞标签约阶段,要对业主的品质、偿还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并分析其宏观经济政策,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业主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价,作出是否垫资的决策。
二是项目的履约过程,项目的履约过程必须建立收款责任制,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员,按照合同及时敦促业主履约并关注资信变化的情况,另一方面,对内部履约的情况,如质量、工期、结算等是否按合同规定,通过分析,对于有不良趋势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挽回损失,并防止发生变相的垫资。
(四)组织专门力量,对已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
由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盲目投资和政府性工程,使施工企业业已形成了大量的应收账款。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加大对应收账款清欠回收工作的力度。
制定相应制度,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对已发生的正常应收账款,应根据不同情况,在单位负责人的分配协调下,有区别、有重点地开展清欠工作,加强对账,力争尽快回收资金;
对不能正常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加大清欠力度,采取以物抵债、让利清收等措施强行收回;
对已生成多年的坏账,经多次清欠无结果的,可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清账提成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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