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催收措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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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应收账款的高效催收对债权实现至关重要。为保障权益,企业需全面执行催收方案,警惕债务人运营情况,了解其财务及偿还能力。 根据实际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如法律追讨或协商还款协议。重视证据搜集与举证,确保法律诉讼中充足证据支持。关注诉讼时效,及时启动诉讼程序,维护债权。
应收账款催收措施有哪些

一、应收账款催收措施有哪些

作为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高效且有力的催收是至关重要的,这将直接关系到债权的顺利实现与否。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必须实施一系列全面而有力的执行方案。

首先,企业务必对债务人的运营情况保持高度警惕,深入地了解其财务状况以及实际的偿还能力。

其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现对债权人的承诺,比如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讨或者同债务人协商制定出合理的还款协议等方式。除此之外,企业还需特别重视证据的搜集和举证工作,确保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能为自己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

最后,企业必须时刻关注诉讼时效的期限,确保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启动诉讼程序,以免错失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债权的宝贵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应收账款的质押能不能转让

在应收账款设定质押之后,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达成共识,不得擅自进行转让操作;若出质人无意间将其所持有的应收账款进行转让的话,那么在其所得价款中,必须将其中部分价款用来提前清偿对质权人已经产生的债务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应收账款催收措施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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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预付款项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经各有关部门会签后,上交一份财务部备查。同时为了节约货币资金的支出,供应 部门应按照经部门主任、总会计师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规定,办理预付账款支付手续,严格控制各种预付款项的额度。未签订购货合同的业务不得发生预付账款,外 委工程不准发生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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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应与客户协商,要求客户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信息。对各种预付款项,应按照购货协议或合同的规定,按单位或个人名称、 债务单位、个人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有关的明细账并详细记载。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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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供货合同或提供劳务合同的协议,指定专人做好结算和催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按期定额回收,防止可能的意外和损失发生。供应部门经办人要按购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货,验收入库,并在7日内报销。如超过报销期限,每天按预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经办人资金占用费。财务部门对所发生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回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 款。
(5)建立财务人员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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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采购与预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预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7)建立预付账款和定金的授权标准制度,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8)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实质性测试。
重点审查预付账款支付的正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同时请单位协助,在预付账款明细表上标出截止检查日已收到货物并冲销预付账款的项目,抽查复核其真实性和正确性。应选择以下方法对预付账款进行分析性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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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因为参与聚众赌博被拘留,在之前的一系列处理后,我的朋友被告知可能会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我想咨询一下,在法律上强制性措施和强制措施有区别吗?执行阶段有哪些强制措施?
[律师回复] 执行阶段有的强制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支付迟延履行金是指被支付迟延履行金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支付迟延履行金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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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工程管理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设备管理工作,材料核算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材料借款管理工作,供应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清查催收工作。通过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预付账款的控制制度。
发生预付款项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经各有关部门会签后,上交一份财务部备查。同时为了节约货币资金的支出,供应 部门应按照经部门主任、总会计师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规定,办理预付账款支付手续,严格控制各种预付款项的额度。未签订购货合同的业务不得发生预付账款,外 委工程不准发生预付账款。
(3)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应与客户协商,要求客户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信息。对各种预付款项,应按照购货协议或合同的规定,按单位或个人名称、 债务单位、个人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有关的明细账并详细记载。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的档案。
(4)建立健全预付账款清理责任制度。
按照供货合同或提供劳务合同的协议,指定专人做好结算和催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按期定额回收,防止可能的意外和损失发生。供应部门经办人要按购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货,验收入库,并在7日内报销。如超过报销期限,每天按预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经办人资金占用费。财务部门对所发生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回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 款。
(5)建立财务人员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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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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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实质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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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们公司的一个财会人员,希望我的工作能做到无不帐,不知这样的措施有些什么,请问坏账风险控制的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防范坏账损失的措施:
   只要企业之间有赊销交易的行为,就会有可能发生坏账损失。企业很难完全避免坏账损失,但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做好防范工作,把企业的坏账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坏账损失关系到企业兴衰存亡的大事,企业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防止坏账的发生。
  
(一)切实做好资信调查工作
   坏账的产生往往是由于企业内部对客户的资信调查不实或者调查不详甚至是未经调查进行赊销交易造成的。为了防止坏账损失的发生,首先应该从了解清楚客户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信用情况着手,不要轻易放过对每一个客户的资信调查,包括亲友介绍过来的客户,这是防范坏账风险的第一步,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从整个社会来考虑,应该以商业银行为中心建立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由商业银行收集各个企业有关资信方面的资料,并对这些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情况做出恰当的分析和评价,供有资信需要的企业查询。
  
(二)认真制定赊销政策
   企业在做好资信调查的基础上,还必须重视各个客户的经营规模、信用高低和偿债能力的强弱等情况,并对各个客户进行分类,然后确定每类客户所能给予的赊销限额、赊销期限和信用条件。这一规定,是企业对应收账款所能容许的最大风险。企业在进行赊销交易时应严谨地执行这一规定,不能随心所欲。
  
(三)健全手续和落实责任
   企业内部应建立一套销售监督机制,尤其是对赊售行为要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企业在赊销商品时,必须健全手续,落实责任,控制源头,防止“病从口入”,避免坏账损失发生。赊销应由销售人员书面提出,然后经业务或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批,数额较大的,还应经企业负责人审批;赊销仅限于信誉较好、经济效益较佳、经常发生业务的企业,赊销期一般控制在1个月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赊销一般也要有协议,对确实不能签订协议的,也必须有购货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一些经营状况不佳、企业信誉差的企业宁可一次性让利现金销售,也不要赊销,避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为及时了解应收账款的变化,除财务部门有详细的分户账外,业务部门或销售部门设立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购货单位的名称、欠款时间、欠款金额、还款期限等情况。要建立健全赊销货款的有关管理制度,制定奖惩方法,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实行促进销售、货款回笼、清理拖欠的“一条龙”管理。赊销货款的清收要实行“谁批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到人,措施落实到位。
  
(四)做好账款的催收工作
   企业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应分别详细登记好账款发生的时间、回收的时间和负责跟踪催收的业务员。要落实账款催收责任,督促账款责任人跟踪观察过期账款的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变化,制定适当的收款策略,保证应收账款尽早收回。
  
(五)掌握国家财经政策和市场变化
   在紧缩的财政金融政策下,企业要从市场上筹集资金来运营是比较困难的。所以,企业要十分关注国家财经政策的变动,并随着财经政策的变动,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销售策略做出适当的调整。在银根收紧的形式下,企业的赊销政策也应该相对从紧;相反,则应相对放松。在经济不景气阶段,企业地赊销政策也应从紧;在经济呈现繁荣景气时,则应有所放松。
  
(六)加强企业信用方面的立法与执法力度
   国家应加快信用法制建设和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健全, 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失信者的打击力度, 使失信者付出惨痛的代价。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应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 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法》, 用法律来规范企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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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财务人员培训制度。财务人员要不断接受继续教育,熟练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知识和预付账款的运用,不做错账。
(6)建立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制度。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采购与预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预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7)建立预付账款和定金的授权标准制度,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8)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实质性测试。重点审查预付账款支付的正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同时请单位协助,在预付账款明细表上标出截止检查日已收到货物并冲销预付账款的项目,抽查复核其真实性和正确性。应选择以下方法对预付账款进行分析性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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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
财务部门工程管理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设备管理工作,材料核算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材料借款管理工作,供应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清查催收工作。通过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预付账款的控制制度。
发生预付款项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经各有关部门会签后,上交一份财务部备查。同时为了节约货币资金的支出,供应 部门应按照经部门主任、总会计师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规定,办理预付账款支付手续,严格控制各种预付款项的额度。未签订购货合同的业务不得发生预付账款,外 委工程不准发生预付账款。
(3)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应与客户协商,要求客户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信息。对各种预付款项,应按照购货协议或合同的规定,按单位或个人名称、 债务单位、个人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有关的明细账并详细记载。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的档案。
(4)建立健全预付账款清理责任制度。
按照供货合同或提供劳务合同的协议,指定专人做好结算和催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按期定额回收,防止可能的意外和损失发生。供应部门经办人要按购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货,验收入库,并在7日内报销。如超过报销期限,每天按预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经办人资金占用费。财务部门对所发生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回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 款。
(5)建立财务人员培训制度。
财务人员要不断接受继续教育,熟练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知识和预付账款的运用,不做错账。
(6)建立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制度。
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采购与预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预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7)建立预付账款和定金的授权标准制度,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8)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实质性测试。
重点审查预付账款支付的正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同时请单位协助,在预付账款明细表上标出截止检查日已收到货物并冲销预付账款的项目,抽查复核其真实性和正确性。应选择以下方法对预付账款进行分析性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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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变为呆账的应对措施
信用卡逾期,卡上欠款变成呆账的话要尽快想办法还清欠款。如果短期内无法还清要尽快和银行取得联系,看对方能不能同意延期还款或是减少还款利息。自己没有能力还清的话要尽快先亲戚、朋友等借钱还清欠款。那么信用卡欠款变为呆账的应对措施,下面律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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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近因公司周转不开准备问银行担保,想咨询一下担保公司主要反担保措施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一)抵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抵押物的范围。
(1)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业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企业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企业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抵押反担保资料。 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所有权证明;抵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抵押声明书’抵押物投保证明。
3.抵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或者复印件。
(3)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如下: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⑥以上财产之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合同当事人可向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合同公证。 字串5
(4)反担保抵押率:不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60%);可转让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值(如50%)。
(二)质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企业提供质押物的范围。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I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可以作为抵押的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押,将动产转移给保证人占有。
2.申请企业需向担保方提交的质押反担保资料。质物清单、质物所有权证明、质押物评估材料、有处分权人同意质押的质押声明书。
3.质押反担保操作程序。
(1)合同当事人以动产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动产交付质权人。
(2)合同当事人以权利质押的,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
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手续;
③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适用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④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向其他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3)质押反担保质押率。可转让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一定比例(如50%)}知识产权质押率不高于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如50%). 有价证券质押率不高于现值的一定比例(如80%):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如50%);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率不高于所占净资产一定比例(如60%)。
(三)保证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1.保证反担保企业应向担保方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资报告;当期(季、月)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验证的近两年度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贷款卡及查询结果;同意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
2.保证反担保的审查程序按照对申请企业的审查程序进行。
(四)应收账款质押形式 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其应收账款额应在担保额的1倍以上,且应收账款先于贷款到期时回笼的,该应收账款应部分提存用于还贷。
(五)保证金反担保形式 采取保证金反担保形式的,原则上保证金交纳比率为担保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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