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有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受害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或者受害人亲属受到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精神上未受到重大损害的,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这种损害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了事实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但这种创伤并不止于身体的伤痛,尤其死亡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难以弥补的。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赔中,他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取得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是完全合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到伤害的人完全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关的赔偿的费用的,具体的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和误工费用等等,至于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应当根据是否给其造成伤残,以及给其精神造成严重的损坏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