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严重失职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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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要认定劳动者行为属于严重失职,应当满足三个条件:属于失职行为、达到严重程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重大损害的应当根据造成的现实结果进行判断,即该结果应该是现实发生的,而不是可能发生。对于“重大损害”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实际的经济损失也可以是商誉等社会评价类的损失。
劳动者严重失职如何认定

一、劳动者严重失职如何认定

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这里的“职”包括本职和职业两部分。一般来说,如果要认定劳动者行为属于严重失职,应当满足三个条件:属于失职行为、达到严重程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重大损害的应当根据造成的现实结果进行判断,即该结果应该是现实发生的,而不是可能发生。对于“重大损害”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实际的经济损失也可以是商誉等社会评价类的损失。

实践中,应当根据劳动者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失职行为本身的严重程度,以及失职行为对于企业经营所造成的损害大小等相关因素综合判定。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怎么处理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还需区分劳动者的一般过失和重大过错行为,对于劳动者的一般过失,因劳动者不具有主观恶意,用人单位须以劳动者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作为行使即时解除权的前提条件。但对于劳动者故意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料、泄露或出卖商业秘密等故意行为,因其不仅违反忠实义务,而且具有主观恶意,用人单位留用此类劳动者存在相当之风险,故对劳动者故意违反忠实义务的,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权不以已经造成重大损害为要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何界定劳动者的失职行为是否构成“严重失职”,并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在实务中争议一直比较大,也比较容易产生劳动纠纷。一方面,用人单位以此理由,滥用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情形,将劳动者并不严重的失职的行为,也以此予以辞退。另一方面,有些劳动者的确实是严重失职并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但是对于用人单位的辞退不满,滥用诉讼权利,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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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劳动者严重失职
如果要认定劳动者行为属于严重失职,应当满足三个条件:属于失职行为、达到严重程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重大损害的应当根据造成的现实结果进行判断,即该结果应该是现实发生的,而不是可能发生。对于“重大损害”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实际的经济损失也可以是商誉等社会评价类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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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给用工
[律师回复]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二是,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有关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限度来具体界限。例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了损害。三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造成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程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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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二是,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有关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限度来具体界限。例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了损害。三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造成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程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
什么叫重大损失认定,重大损失认定标准,重大损失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解释对罪中“重大损失”的标准先后不断地修改,满足司法时间的需要,那么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本罪中的重大损失的认定标准,存在以下观点: 第一种是一元标准说,就是采用量的标准来衡量本罪的重大损失。此种标准不科学,也与司法解释相冲突,因此不可取。 第二种是二元标准说,就是采用质与量的两重标准来衡量本罪的重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采用量的标准即直观的数量标准来确定。对于非物质性的损害后果,应使用比较抽象的质的标准衡量。该标准与一元标准说相比有进步,引入了质的标准,承认了本罪的重大损失包括非物质性损失,但仍未将两类标准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 第三种是三元标准说,就是采用量的标准、质的标准、质量相结合的标准对的损失进行分析。该标准弥补了前两种标准的不足,是相对完善的衡量标准,可更准确地确定损失。重大损失的认定原则,是司法机关在三元标准的基础上对罪的重大损失进行认定的具体方法。最高检在《解释》与《立案标准》中均规定本罪的重大损失的数额标准的目的,将重大损失具体化,通过详细列举等方法增强案件损失数额与数量的直观性和可比较性,便于司法实践中的统一执行。在判定一定的损失结果是否重大时,正确的方法应是从质与量的统一上来确定损失的数额与程度,进而来认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判断重大损失时,在衡量损失的具体数额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损失的实际危害后果,准确掌握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重大损失所包含的种类及其范围,前文已经进行归纳,在此不再重复论述。
劳动者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二是,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有关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限度来具体界限。例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了损害。三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造成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程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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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劳动者严重失职
如果要认定劳动者行为属于严重失职,应当满足三个条件:属于失职行为、达到严重程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重大损害的应当根据造成的现实结果进行判断,即该结果应该是现实发生的,而不是可能发生。对于“重大损害”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实际的经济损失也可以是商誉等社会评价类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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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劳动者严重失职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如何认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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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二是,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有关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限度来具体界限。例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了损害。三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造成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程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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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劳动者严重失职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怎么认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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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刑法》两个条款中的三个罪名即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有二个是针对公司设立中的虚假出资行为而设定的。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往往是虚假出资的一种后果,而虚假出资又往往是虚报注册资本的一种手段,两者常常交织在一起并不总是泾渭分明的,这种情况即属于法条竟合。三罪又是结果犯,因此必须是已经骗取公司登记的,不存在未遂犯罪形态。在或数额巨大、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种情形中,只要具备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犯罪。因此,在公司设立阶段,其核心涉及的是虚假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常经营的;
②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③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④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2,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②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吗
[律师回复] 《刑法》两个条款中的三个罪名即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有二个是针对公司设立中的虚假出资行为而设定的。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往往是虚假出资的一种后果,而虚假出资又往往是虚报注册资本的一种手段,两者常常交织在一起并不总是泾渭分明的,这种情况即属于法条竟合。三罪又是结果犯,因此必须是已经骗取公司登记的,不存在未遂犯罪形态。在或数额巨大、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种情形中,只要具备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犯罪。因此,在公司设立阶段,其核心涉及的是虚假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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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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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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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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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常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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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②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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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劳动者严重失职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如何认定劳动者严重失职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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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算不算犯罪
[律师回复] 《刑法》两个条款中的三个罪名即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有二个是针对公司设立中的虚假出资行为而设定的。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往往是虚假出资的一种后果,而虚假出资又往往是虚报注册资本的一种手段,两者常常交织在一起并不总是泾渭分明的,这种情况即属于法条竟合。三罪又是结果犯,因此必须是已经骗取公司登记的,不存在未遂犯罪形态。在或数额巨大、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三种情形中,只要具备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犯罪。因此,在公司设立阶段,其核心涉及的是虚假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常经营的;
②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③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④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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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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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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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常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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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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