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用土地有哪些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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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家征用土地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根据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第47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要征收土地的话,应当是按照被征收土地原来的政府来给予相应的补偿。
国家征用土地有哪些补偿?

一、国家征用土地有哪些补偿?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可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当代的社会,不管是征收土地还是征用土地,都是需要对于被征收者和被征用者采取一定的补偿的措施,具体的补偿的费用内容就包括有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还有就是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助费凶。这是需要按照合理的正当的原则对此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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