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欠债不还,可以采取的追债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
(1)协商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就纠纷商量出解决方案,这是最简单、迅速的方式。
(2)调解
双方当事人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常用的调解方式有单独调解、共同调解、直接调解、间接调解、公开调解、非公开调解、联合调解等。
(3)仲裁
(4)诉讼
2、有两种相对比较便捷有效的讨债方法。
(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讨债时间和金钱。
(2)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
所谓诉讼保全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二、借款纠纷协商不了怎么办?
1、借款纠纷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协商不成的,合同中有约定争议解决机制的依约定,如合同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只要该约定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纠纷就只能通过仲裁解决,排除法院管辖。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但有约定法院管辖的,只要相关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就由约定的法院管辖;
合同中无约定解决机制的,可以至法院提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处理借款纠纷的注意事项包括:
(1)准确地列明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为债权人,即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
(2)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的效力直接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因此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应该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3)认真审查担保的效力。
(4)正确审查债权行使时间。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时间,就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时间。
(5)如何确定借款的利率。关于借款的利率一般以双方的约定为主,但也不是全都如此,应该区别不同情况依法确定。
(6)债务责任的承担。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做不同的处理。
(7)时效问题。
借款人若是到了约定的期限,依旧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无疑就会引发债务纠纷,此类纠纷发生后,对于债权人来说,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最好是采取协商、仲裁、或者是起诉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想要提出仲裁申请,各方当事人首先需要签署有效的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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