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甚至是“职业碰瓷”,不能适用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倍工资支付的目的是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所作出惩罚性的民事赔偿,以督促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员工故意不签合同的,因其本身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且存在获得不法利益的恶意,公司不应支付具有惩罚性赔偿性质的二倍工资。
二、企业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唯一的选择只能是“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这在一个月内没有其他法律责任,包括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等。
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则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每月双倍的工资;如果未超过一个月的,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尽快协商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关系的双向的,自然在涉及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边都同意首肯,最终合同才能签订的下来。而法律上面对签订劳动合同也有一定的要求,包括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同时要求签署的时间是建立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因为其中一方的原因没有签订的,自然这一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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