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补偿多长时间到位?
具体多长时间到位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但征地主管部门会按拆迁补偿协议支付拆迁补偿款。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有哪些?
1、进行摸底调查。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履行公示程序。
2、选定评估机构。
3、报请政府批准。
4、组织专家论证。
5、征求公众意见。
6、公布补偿方案。
7、进行风险评估。
8、作出决定征收。
9、公布征收决定。
10、公布评估结果。
11、签订补偿协议并支付拆迁补偿款。
四、房屋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
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
2、等价交换原则。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一方面,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或用房面积;另一方面,被拆迁方则无权通过拆迁无理要求增加额外的住房面积,双方均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安置事宜。
3、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拆迁方在拆除被拆迁方的房屋时,应先妥善安置被拆迁方,然后再予以拆除房屋,即使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一致,拆迁方依法先执行拆迁时,也必须先对被拆迁方做好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方不至于因房屋被先行拆除而无安身之处,从而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实际上法律不能统一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多长时间到位,因为各地在实际拆迁过程中面临的状况都不一样。但可以确定的是,在拆迁补偿款没有到位之前一定不能拆迁房屋,房屋拆迁必须遵守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违法拆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