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拆迁纠纷被告如何答辩?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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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拆迁纠纷被告若是想要答辩,需要在收到法院寄送的起诉状副本的十五日之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的相关内容。
发生拆迁纠纷被告如何答辩?

一、发生拆迁纠纷被告如何答辩?

1、拆迁纠纷被告若是想要答辩,需要在收到法院寄送的起诉状副本的十五日之内提交答辩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是谁?

1、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可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也有可能是拆迁方、或者是被拆迁方。

如果被拆迁方,是因为对拆迁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作出拆迁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就属于被告。

2、拆迁纠纷发生后可以起诉: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若是采取起诉的方式处理拆迁纠纷,法院在收到诉讼请求的时候,需要结合现行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是否满足了起诉的条件,对于满足了相关条件的情形,法院会作出立案的决定,然后会将起诉状的副本寄送给被告,被告在收到副本之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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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陈琪春,广东翔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353187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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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辩人潘不应该列为本案被告
本案为租赁合同纠纷,潘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潘依法于二零零年月二十八日成立的“中山市沙溪镇制衣厂”与陈、章非无关。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潘不享有上述合同的权利,也不承担上述合同的义务,且潘成立的经济实体成立于原告与章非发生纠纷之后,与本案租赁合同纠纷更是风牛马不相及。
二、要求答辩人承担连带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
连带责任作为一种民事责任,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由连带义务人对债务人不履行义务而承担全部责任的一种责任。在本案中,答辩人既无法定也无约定,原告依据什么要求答辩人承担此连带责任呢原告与答辩人潘同样在“中山市沙溪镇大厦三楼”经营企业,原告系未经工商登记的非法经营,潘系合法经营,非法的告合法的,公道何在原告主观臆断,认为潘的设备属于陈、章非,证据何在
三、原告的所谓损失与答辩人无关
本案系厂房转租合同及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取得厂房和设备等生产要素后,应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合法经营,原告因无营业执照产生的问题完全是咎由自取,与答辩人无关。答辩人章非已经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了厂房和设备给原告,所谓停电2日,系供电局抑或业主所为,答辩人并不清楚,原告应该向供电局或业主要求赔偿。即使确认系供电局或者业主的责任,停电2日也只能耽误2日的交货时间。答辩人不认可原告所谓损失的真实性,即使原告出现上述损失,也是原告经营不善造成的,与答辩人无关。原告应该根据自己的生产能力与客户签订合同,在生产能力临时不足时候,也完全可以通过委托代工等方式履行合同,也可以与客户协商变更合同。
在《租借协议》的序言部分,双方已经明确“租约期间自负盈亏”,原告企图将自己的经营亏损转嫁给答辩人是违反合同的。该协议
第十条规定,“甲乙双方因债务而影响对方正常生产,须负责对方损失。”只能理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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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扣除设备按金后,原告尚欠答辩人章非1027.4元。
根据上述《租借协议》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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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有事实依据
二、是否有法律依据。
被告答辩即是反驳原告上述两点,在此基础上否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主张的事实即原告陈述认为应然的事实,通俗一点说,即原告讲给法官听的事实,描绘给看的本案的图景。被告答辩则需要将原告主张事实的不符合客观之处甚至是谬误之处指出,告诉(法官)案件的本来事实。还原事实仅仅是答辩状的基础,同时还要指出原告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或其主张的法律依据是否正确,最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反驳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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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离婚诉讼被告的答辩状怎么写?
离婚诉讼案件中,被告接到法院传票后应当在三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书面答辩状中开头写清答辩人的姓名姓名等基本信息,然后针对原告起诉内容展开辩护,比如提出不同意离婚,并用事实作为依据。如同意离婚,这样在答辩状中重点为争取财产和抚养权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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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被告答辩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承揽合同纠纷被告答辩状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因为合同纠纷被他人,在收到状时,同时会收到的应诉通知,要求被告限期答辩,提交答辩状。大多数人即使不幸成了被告,也大多是人生头一回,没有经验,对于如何答辩根本没有头绪。那么,答辩状应该如何写
答辩,顾名思义,是回答和辩解。答辩状应写明答辩人姓名等信息,并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主张的事实及法律依据,作出回答、回应,进行辩解。诉讼请求是原告提出的要求判决的事项,合同纠纷比较常见的是要求支付合同款项或违约金、履行交货义务、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等。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获得支持,在于:
一、是否有事实依据
二、是否有法律依据。
被告答辩即是反驳原告上述两点,在此基础上否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主张的事实即原告陈述认为应然的事实,通俗一点说,即原告讲给法官听的事实,描绘给看的本案的图景。被告答辩则需要将原告主张事实的不符合客观之处甚至是谬误之处指出,告诉(法官)案件的本来事实。还原事实仅仅是答辩状的基础,同时还要指出原告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或其主张的法律依据是否正确,最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反驳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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