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拆迁纠纷律师费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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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开阳拆迁纠纷律师费可能为1000到2000元,具体开阳拆迁纠纷律师费多少,需要结合贵州省律师费收费标准确定。根据规定,若委托律师书写诉讼文书,可能需要支付的律师费为100元到500元。
开阳拆迁纠纷律师费多少?

一、开阳拆迁纠纷律师费多少?

开阳拆迁纠纷律师费可能为1000到2000元,具体的律师费金额,结合以下标准确定:

1、律师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1)担任法律顾问以600元/月为起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①代写诉讼文书100—500元;

②制作有关法律事务的其它文书100元/件起价;

(3)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①不涉及财产关系20—100元/件;

②涉及一般财产关系50—200元/件;

③涉及商业财产关系100—500元/件。

2、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每件收取1000-2000元:

3、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争议标的,按下列分段计算后累加收取: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500-2000元

10001元至100000元以下 5%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 4%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 3%

100000l元至5000000元部分 2%

500O00l元至10000000元部分 l%

10000001元以上 0.5%

律师办理劳动人事仲裁、商标专利。反倾销、反不正当竞争等不便于确定诉讼标的或不便于按诉讼标的计算的案件,可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酌情收取合理费用。

4、律师代理行政案件的: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取500-5000元;

(2)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规定收费;

(3)代理行政复议案件,挂行政诉讼收费标准酌减收取,如代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比行政诉讼案件更为复杂,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

5、律师代理各类案件申诉的:

每件收取50-2000元,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曾经代理仲裁的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标准酌减收取;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二、拆迁纠纷不找律师打官司吗?

1、拆迁纠纷不找律师能打官司。

不管是针对任何一个被起诉至法院的案件,都是可以不请律师的,是否为自己找一位辩护律师参与案件的审理是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的,但是委托律师能够有效的提高胜诉的几率。

2、打官司的必备要素

(1)要有法院参加。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法院以外的机关、组织或个人裁决争议,都不是诉讼,不具有诉讼的效力。通常情况下,没有法院的参加就不构成诉讼。有些刑事案件虽然并不到法院,到检察院那里诉讼就结束了,这种情形,并不是完整的诉讼过程,而是具备某种条件时诉讼的提前结束。

(2)要有控告方和被告方的同时参加。

仅有告状指控的一方,没有被指控的对象,或者只有被控的一方,没有指控的一方,法院不可能立案审理,因而也不构成诉讼。

(3)要有通过起诉讼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在法律上称之为诉讼请求,即原告起诉时提出的请求。比如,检察机关起诉时必须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定罪判刑的请求,民事案件中原告也会提出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等方面的请求。没有诉讼请求,诉讼无法构成,也毫无实际意义。

三、拆迁纠纷越早找专业拆迁律师介入就越好吗?

拆迁纠纷越早找专业拆迁律师介入就越好,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律师提前介入有助于全面把控案件

律师介入拆迁案件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对当事人面临的利弊形势进行具体分析,并且在随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于突发的情况作出及时稳妥的处理。拆迁过程是环环相扣的,一个程序的疏忽造成的错误很可能给后续维权造成阻碍,因此律师提前介入、全程把控,是最稳妥的维权方式。

2、律师提前介入操作空间更大

在征地拆迁前期,律师可以启动的程序有很多,比如调查项目用地、规划、建设乃至环保是否经合法审批,调查征收过程法定程序有无漏洞,诉征收决定,诉征收补偿决定或限期交地决定等。这也就意味着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补偿,可以运用的杠杆有很多。

当房屋被强拆后,律师能启动的程序就只剩下诉强拆违法和国家赔偿,维权难度加大。

3、被强拆后有证据灭失的风险

对于即将遭遇强拆的当事人,我们在实务中会特别提醒他们要注意保留证据,因为法律是讲证据的,如果没有证据支撑,可能就会让违法强拆者不会受到处罚,使因强拆造成的损失无法获得合理赔偿。作为不太专业的当事人,对于哪些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不一定清楚,在被强拆过程中,难免出现取证遗漏的问题。

4、有利于拆迁纠纷和平解决

打官司胜诉不是最终目的,为当事人获得合理补偿,保障当事人未来生活和发展才是最终的目的。律师通过多种法律手段,促使征收方与当事人协商签约解决拆迁纠纷,可以最大程度上满足双方需求,避免矛盾激化。

5、有利于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律师提前介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拆迁纠纷,当事人能获得的补偿往往高于最后赔偿所得,律师能准确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再通过多种法律途径,为当事人积攒谈判优势,规避劣势。一般情况下征收方为避免违法行政被确认,尽快推进拆迁进程,往往会作出较大的让步。而一旦拖到强拆之后,征收方基本就是“一条道走到底”的态度了,当事人能获得的赔偿数额也只能依赖于法院的判决。

开阳地处贵州省,故此开阳拆迁纠纷律师费多少,需要结合贵州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确定。律师费需要支付给律师事务所,通常情形下,律师事务所都不会违规收费,这是由于若是违反规定收费,可能会导致自己会受到诸如罚款等的处罚。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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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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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的规定。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租赁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当事人可向负责颁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当事人向裁决机关申请裁决时,必须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或者延期期限内递交申请书,并且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二)申请要求和依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第六条 申请人为拆迁人的,应当提供以下证据和资料: (一)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建筑面积的审查证明和作价评估清单,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租赁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四)裁决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据和资料。 申请人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租赁人的,应当提供以下证据和资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凭证; (二)户口簿、身份证; (三)住宅改为非住宅的批准文件及相关证照,生产、经营人员核定依据; (四)裁决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据与资料。 凡提供的证据和资料是复印件、影印件的,均需向裁决机关提供原件核对。 裁决机关收到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资料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3日内立案;不符合规定的,在3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裁决机关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并通知被申请人按指定日期提交答辩书和有关的证据资料。被申请人不如期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资料的,不影响案件的裁决。 裁决机关通知申请人到场的,经两次通知不到的,视为撤回申请;裁决机关通知被申请人到场的,经两次通知不到的,裁决机关可以作缺席裁决。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参加裁决活动。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向裁决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 (一)和解 (二)调解 (三)仲裁 (四)诉讼(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解决拆迁安置房产证纠纷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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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贵阳拆迁纠纷怎么办?
当事人是可以直接到行政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只有证据齐全才能保障到自己的申请可以获得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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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安置协议纠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效力纠纷具体怎么办 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而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的,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的,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5、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6、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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