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对方不同意要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法典中离婚对方不同意要起诉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民法典中离婚对方不同意要起诉吗

一、民法典离婚对方不同意要起诉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第一、要准备好诉讼材料。

在离婚诉讼中应该带齐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等。

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

作为原告,你应该根据你的诉求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

第二、核对证据时,要辨明真假开庭审理是整个诉讼的中心环节,每一步都不应疏忽。

特别是在法庭核对证据阶段,对于有利于对方但不符合事实的假证,必须及时揭露、批驳,并应提供新的证据来予以否定。

需知证据是法院定案的依据,在证据问题上疏忽了,就会使自己陷于被动局面。

当然,对这个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无理辩三分。

如果不利于自己的证据确凿属实,也应承认。

因为真的终究是真的,不会因为自己进行反驳就会变成假的。

3、说清楚诉求,从容应答在审理中一定要在如何向法院讲清事实方面下功夫。

除了要向法院提供证据和证据线索还要通过起诉或答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把应该讲的话全部讲出来。

还要注意学习法律,把话讲到点子上。

只有把握住事实,又掌握有关法律,才可能胜诉

作为原告应该针对对方的提问做出适当的辩论。

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因对方的言语而恼怒,切忌在法庭大闹。

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

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因此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的规定如上。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民法典中离婚对方不同意要起诉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典中离婚对方不同意要起诉吗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7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7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4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8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7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4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5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0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7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3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民法典中民法的意思表示指的是什么?
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由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构成。客观要件是指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主观要件,是指内心的意思,更可分为行为意思、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中止合同需要对方同意吗?
具体要看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怎么处理?
在保证合同中,合同双方一般都会约定保证方式。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我国民法典对此作出了规定,保证方式按照一般责任保证来处理,承担保证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借典当之名行借贷之实,民间借贷利息不得高于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借典当之名行借贷之实2011年5月20日,A与六安某典当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A向典当行借款500000元,借款期限三个月,月利率为0.4%,月综合费率为2.6%,对逾期借款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为了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日,典当行与A签订了《动产抵押合同》一份,A以其所有的奔驰牌轿车一辆向其提供了抵押,A朋友的服饰公司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原告签订了保证合同。动产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均约定了抵押和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项下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借款合同签订后,典当行如约向A发放贷款500000元。A向典当行出具借条一张,典当行向A出具当票一份。借款期限届满后,因无力偿还,典当行同意将借款展期三个月,A又将抵押的车辆续当三个月,典当行向A出具续当凭证一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三个月和展期三个月,服饰公司向典当行支付了92000元,付清了2011年11月26日之前的全部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由于A和服饰公司无力偿还借款,典当公司将A和服饰公司诉至。审理中,典当公司出具了《借款合同》、《动产抵押合同》等证据,以此证明其属于典当纠纷,对于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及时清偿的,典当公司可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服饰公司认为:原告既算利息,又算罚息,属重复计算,代理费用应包括在综合费用内,请求依法判决。民间借贷利息不得高于法律规定2012年11月舒城县人民作出一审判决:A归还六安某典当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00元及利息及费,月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服饰有限公司对其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典当行诉请的月综合费用等不予支持。典当行与被告A之间的借款不具有典当的法律特征,实属民间借贷关系。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利率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第7条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原、被告双方约定的原告追偿债权费用,被告应另行支付。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典当行不得经营动产抵押业务,故典当行与A签订的《动产抵押合同》无效。
去典当行典当东西需不需要身份证之类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带身份证。如果不准备赎回,不建议去典当,典当行不是回收中心,也不是二手货交易市场,给的价位不会高于直接以二手货卖出的价位典当的特点及社会功能,使其具有广泛的社会群体适应性。依据当户的不同层面,即典当行服务对象及贷款用途的角度划分,典当的基本类型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一、应急型典当典当户融资的目的是为了应付突发事件,如天灾人祸、生老病死等。这类当户以广大普通社会公众居多。为解燃眉之急,他们往往用自己的金银首饰、家用电器等典当,向典当行押款,因为急事告贷,典当最快,所以应急型典当很受老百姓欢迎,属于大众融资渠道之一。
二、投资型典当当户融资的目的是为了从事生产或经营,如做生意用钱、上项目调头寸等。这类当户通常是个体老板、一些中小企业。他们往往利用手中闲置的物资、设备等,从典当行押取一定量的资金,然后投入到生产或经营中,将死物变成活钱,利用投融资的时间差,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三、消费型典当当户融资的目的既不为应急也不为赚钱,而纯粹是为了满足某种生活消费,如出差典当些路费、旅游典当些零花钱。这类当户通常是少数富裕阶层,他们并不缺钱,但却十分看好典当行对当物的保管功能,故常在外出之前将贵重物品送至典当行,索要资金不多,只图典当行贮物安全。
去典当行典当东西需不需要身份证之类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带身份证。如果不准备赎回,不建议去典当,典当行不是回收中心,也不是二手货交易市场,给的价位不会高于直接以二手货卖出的价位典当的特点及社会功能,使其具有广泛的社会群体适应性。依据当户的不同层面,即典当行服务对象及贷款用途的角度划分,典当的基本类型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一、应急型典当典当户融资的目的是为了应付突发事件,如天灾人祸、生老病死等。这类当户以广大普通社会公众居多。为解燃眉之急,他们往往用自己的金银首饰、家用电器等典当,向典当行押款,因为急事告贷,典当最快,所以应急型典当很受老百姓欢迎,属于大众融资渠道之一。
二、投资型典当当户融资的目的是为了从事生产或经营,如做生意用钱、上项目调头寸等。这类当户通常是个体老板、一些中小企业。他们往往利用手中闲置的物资、设备等,从典当行押取一定量的资金,然后投入到生产或经营中,将死物变成活钱,利用投融资的时间差,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三、消费型典当当户融资的目的既不为应急也不为赚钱,而纯粹是为了满足某种生活消费,如出差典当些路费、旅游典当些零花钱。这类当户通常是少数富裕阶层,他们并不缺钱,但却十分看好典当行对当物的保管功能,故常在外出之前将贵重物品送至典当行,索要资金不多,只图典当行贮物安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法典中对不当得利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不当得利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利益。如果得利人不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利益已经不存在的,则无需返还。如果得利人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利益并赔偿损失。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请问律师,典权是什么意思?典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律师回复]
首先,典权是什么意思典权,是指出典人将自己所有的不动产交由典权人,典权人向其支付一定典价后对出典不动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典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典权人的权利义务和出典人的权利义务。
(一)典权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典权人的权利第
一、对出典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第
二、对出典房屋的先买权。即在同等条件下,典权人享有优先于他人的购买典物的权利,但此种权利不能对抗其他的法定的优先购买权。如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即优先于典权人的先买权。第
三、转典权。这是指在典期内,典权人有权将典物再转典给其他人,但转典价不应超过原典价,转典期也不得超过原典期。第
四、合理费用的求偿权。典权人在典权存续期间内就典物的修缮、管理、保养或为增加典物的使用价值而支付的合理费用,有权要求出典人在回赎典物时偿还,但以回赎时的现存价额为限。
2、典权人的义务

一、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典价。

二、在典权存续期间妥善地保管典物。

三、在典期届满时,出典人要求回赎时负有返还典物的义务。
(二)出典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出典人的权利

一、出卖典物的权利。但典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先买权。

二、在典物上设立其他担保物权的权利。但此种担保不得与典权相抵触。

三、典权届满时的回赎权。回赎权是指出典人在典期届满时享有的要求偿付原典价并支付其他合理的费用和利息,赎回原典物的权利。回赎权有一定的期限限制。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典人在典期届满10年不回赎,或无典期经过30年不回赎的,视为绝卖,典物的所有权即归典权人所有。
2、出典人的义务第
一、依合同转移典物的占有的义务。第
二、对典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第
三、回赎典物时向典权人支付必要费用的义务。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  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典契中一般规定,到期不赎的,由承典人改典为买,也可经双方协商,续期再典。承典人除占有房屋供自己使用外,在典权存续期内,还可以将房屋转典,或出租给他人,并且可以典权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典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法律制度,广义的典权标的既包括不动产又包括动产,狭义的典权标的仅限于不动产,我国法律只认可不动产典权,即房屋典权。关于典权的设定,从程序上讲,应把握以下几点:第
一、典权的设定必须订立正式的书面合同。第
二、典权的设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登记的典权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第
三、典权人支付典价。
其次,典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第
一、典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第
二、典权人必须向出典人支付一定的典价。第
三、典权的客体是不动产,并且必须转移占有。

四、典权是有期限的他物权。典权人在典期内享有对出典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典期届满以后出典人享有回赎出典财产的权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中对合同保全制度的规定是?
首先解释何为合同保全制度,任何一个债务人原则上均对外承担无限责任,所以其一般财产是担保债券实现的总担保,这项财产也称为“责任财产”。而法律所规定的保障该项财产完整性的措施即为合同保全。合同保全措施具体包括赋予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什么是典当法律关系典当法律关系有什么特征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典当法律关系目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尚没有对典当法律关系作出具体界定,仅有现行行政规章规范典当行为关系,即2005年商务部与公安部共同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2012年12月5日商务部制定的《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办法》第三条规定,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第四十条规定,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第四十一条规定,典当行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因此,现行典当法律关系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当户享有取得当金、赎回当物的权利,负有交付当物(包括办理质、抵押登记)的义务;典当行享有收取当金利息和典当综合费用、保管当物,以及按《办法》规定处理绝当物品的权利,负有支付当金的义务。由此可知,典当法律行为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交付当物、当金,支付当金利息、典当综合费用,赎回当物,以及处理绝当物品的合法民事行为。
二、典当法律关系有什么特征
(一)典当法律关系是质(抵)押法律关系和借贷法律关系有机结合的复合法律关系。只有组成典当法律关系的质(抵)押法律关系与借贷法律关系同时成立时,典当法律关系才能成立。《办法》对于房地产、车辆等典当,规定应当办理质(抵)押登记手续后再发放当金。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质(抵)押登记办理后其质(抵)押法律关系即告生效,因此,典当法律关系中的质(抵)押法律关系和借贷法律关系均具有相对性。仅有借款没有质(抵)押,不构成典当法律关系;反之亦然。由于法律对质(抵)押法律关系、借贷法律关系的调整规范已经相当成熟,因此,在典当法律关系不构成的情况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能够依法得到救济。
(二)典当法律关系中的绝当突破了流质禁止原则。担保法、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而《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典当行在处理绝当物品时,对“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从担保的角度讲,该规定即为流质。因此,典当法律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流质许可,其法律关系的性质与担保法律关系存在质的区别。
(三)典当法律关系不存在违约属性。典当法律关系交易的是典当,是一个完整单一的概念。交付当物与交付当金是典当法律关系主体互为的要物内容,并且,典当行、当户均同意在适当的条件下可以将质(抵)押借贷关系转化为以物换币,即绝当的交易形式。因此,绝当是典当交易的内容,而不是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存在追究当户违约责任的意思表示。
(四)典当法律关系的绝当存在权利落空风险。在特殊情形下,典当行即使控制了当物,也可能存在权益受损的风险。例如,合同法规定的建筑施工合同施工方的债权优于担保物权;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欠税在先的债权优先于担保物权;破产法规定的企业职工劳动债权优先等等。正因为如此,《办法》准许典当行同时享有当金利息和较高的典当综合费用。计取标准是按当金百分比以月计算,其合计远远超过借贷法律关系中法律保护的借贷利率。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7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民法典中离婚对方不同意要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