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子女能分得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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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父母离婚子女能分得财产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父母离婚子女能分得财产吗?

一、父母离婚子女能分得财产吗?

1、离婚时子女是不能和父母一起分割财产的,只有夫妻双方能分割,且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民法典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子女可以与父母分割的家庭共同财产有哪些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必须以家庭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基础,离开这一基础,家庭共有财产将无从谈起;

2、家庭共有财产必须是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取得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起来的财产;

3、家庭成员各自所得财产在有约定的情况下方为家庭共有财产;不少人认为,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共同或各自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家庭共有财产,这一观点是从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类推而来,是有误的。认定某项财产是否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着眼点在于是否存在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共同所得的事实,故家庭成员的个人所得非依约定不成其为共有。

4、家庭共有财产的权利主体可以是全体家庭成员,也可以是部分家庭成员,具体情况应依财产的来源而定。将家庭共有财产仅定位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是不准确的。

5、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无份额之分。只有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6、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家庭成员之间另有约定外,对于家庭共有财产的使用、收益和处分,应由家庭成员协商一致进行。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那么分财产的当事人就是夫妻双方彼此。夫妻双方的父母和子女都是不能够参与到财产分割当中的,如果是要将财产分配给其他的亲属,那么需要由财产分割完毕之后双方自行决定,也可以订立遗嘱来分割遗产,但在离婚时是不考虑这些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父母离婚子女能分得财产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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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的奖金。比如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励等。
(2)接受赠与而得到的财产。比如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3)继承遗产而得的财产。按照继承法规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让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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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的奖金。比如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府奖励等。
(2)接受赠与而得到的财产。比如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3)继承遗产而得的财产。按照继承法规定,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让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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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享有智力成果而得的财产。未成年人通过发明专利、发表文章或绘画作品等而获得的报酬,属于其个人的财产。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父母无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时,都不得擅自处理属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更不得强行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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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子女能分得财产吗?
不能。父母离婚这时候分割财产的当事人只能够是离婚的夫妻双方,而且分割的财产是其婚姻中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其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是不能够进行分配的。子女通常分配父母财产时,都是按照继承的方式来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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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母亲在婚,继父有权获得房屋的部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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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属于合法夫妻,具备夫妻权利义务,且父亲去世之前并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那么父亲去世后,属于父亲个人所有的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父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父亲的父母(如果尚在世)、父亲的合法配偶、父亲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2、只要在父亲去世之时,父亲与母亲尚为合法夫妻,母亲就有权成为父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母亲的再婚,不影响其成为父亲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权利
3、母亲再婚后,只要其与继父依法办理结婚证,具备夫妻的权利与义务,在母亲生前未指定遗产继承人,也就是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母亲的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继父作为母亲的合法配偶,依法有权成为母亲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参与遗产法定程序的分割
4、继父无权分割属于父亲部分的遗产。
5、分割原则,适当照顾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8条第一款、24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3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9条补充部分的回答:
1、母亲取得父亲遗产,房屋所有权,且该房屋所有权为母亲单独所有,系婚前财产,那么此种情形下,母亲若与继父离婚,继父无权分割母亲的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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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

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只要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行为之
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
父母的财产,儿子和媳妇离婚后,媳妇是否可得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因此,夫妻一方有婚外情,有外遇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所谓“有过错”是指存在以下行为: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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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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