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转移财产方式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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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夫妻间转移财产方式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夫妻间转移财产方式有什么?

一、夫妻间转移财产方式有什么?

(一)故意隐瞒财产,在夫妻离婚当中比较常见,对于另一方不知道的房产或者存款、股票等,如果不知道这些财产存在,根本不知道从何查起,更不需要花费成本去转移。

(二)偷偷把财产转移到别名下或低价出售,对于无法隐瞒的财产,夫妻一方可能通过赠与给别人或者低价转让给别人的方式转移。

(三)伪造公司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俩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实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怎么认定?

夫妻之间财产的共有认定标准的规定如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相关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离婚,需要均等分割。

离婚时转移财产的方式有很多种,办理离婚手续分割财产时,需要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对于婚内的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需要遵循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于过错方来说,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需要遵守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夫妻间转移财产方式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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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双方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内所取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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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隐瞒另一方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暂时转移,这是不合法的,因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2、夫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
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
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包括:
  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
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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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转移财产方式有何种?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夫妻间转移财产方式有何种?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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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犯罪吗
[律师回复]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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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转移夫妻婚内财产
[律师回复] 如何转移婚内财产,转移婚内财产有效吗 婚内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方对其个人财产的处置是有效的,但若一方独自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则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诉讼至,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案情简介] 家住浙江省宁波江东区的陈女士今年40多岁,近日,她到把自个儿的老公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其丈夫和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经了解,陈女士和她丈夫结婚将近二十年,常因生活琐事争执,特别是这两年,双方的关系开始恶化。今年二月份,她收到了丈夫向离婚的传票。为了举证夫妻共同财产,她便委托律师对双方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不得了,她这才得知丈夫早早为离婚做了准备,在向前便将两人共有的公司股份和店面房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给了他的朋友和同学。 心寒之余,陈女士理智的委托律师将其丈夫告上了,她诉称两个第三人均系好朋友和同学,清楚知晓她俩的婚姻情况,为帮助实现丈夫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恶意串通,虚假受让,严重侵害了她的财产权益,故要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 [法条依据] 近日,已受理该案件。 法官提醒: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即使受让第三人为善意,经处理败诉,对于日后离婚分割财产时证明共同财产去向也会带来一定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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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转移财产方式有什么?
夫妻间转移财产的方式包括直接隐瞒财产,私自转移财产,伪造共同债务等,这些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被发现,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对于转移资产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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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应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可以向提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
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然而应注意的是,为保护善意
第三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如果不知,其行为有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民法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共有共有财产,共有人的权利涉及全部共有财产,而不仅仅是对自己在其中所占份额的那部分财产。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处理共有财产,也无权单方处分属于自己应占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擅自处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异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做处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或默许。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本条是关于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
本条是新增加的规定。
依据本条规定,惩治离婚时分割财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措施主要有: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隐藏是指藏匿,不显露。转移是指改换原物的地方。变卖是指出售财产什物,换取现款。毁损是指损伤、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或将婚后所得的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伪造债务是指夫妻本不对债权人负担共同债务而伪造证据证明负担,或者对债权人负担共同债务而夸大其数额。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是指伪造共同债务的目的是在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伪造的共同债务以后获得该共同财产的全部或一部,是否有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企图依据客观的事实加以判断。
分割是指在判决离婚中于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人民对于共同财产判决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少分是指人民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获得比均等分割的份额少的财产。不分是指人民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不能分得任何共同财产。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不同的情况应该作出不同的解释:在一方“隐藏”和“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而在一方“变卖”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转让的共同财产为动产,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法律行为有效,的一方仅能够请求分割价金而不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在其他情况下,变卖行为无效,的一方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在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的一方仅能够请求支付损害赔偿金;在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下,的一方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在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是否仍然适用
第一款的对于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的规定,法律未予规定。在解释上应该适用,以惩罚加害的一方,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3、人民对于上述妨害民事诉讼行一方,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是指依据民事诉讼法的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予以罚款、拘留。
[适用须知]
适用本条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本条的责任属于特殊责任,不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事实上的处分行为,该配偶一方应该对他方承担侵权行为的责任,“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依据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原则上为无效,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隐藏”、“转移”、“伪造债务”的意图在于非法侵占共同财产中属于对方的份额,均构成侵权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适用这些规定不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利益。
2、第一款仅适用于判决离婚,
第二款既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判决离婚。
3、“隐藏”、“转移”、“变卖”、“伪造债务”如属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应该“不分”,否则,应该“少分”。是否属于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应该依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二十一条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分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名词解释]
1、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变更或消灭物。
2、法律上的处分,是指变更、限制或消灭对于物的权利。
3、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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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办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应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可以向提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
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然而应注意的是,为保护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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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处理共有财产,也无权单方处分属于自己应占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擅自处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异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做处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或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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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本条是关于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
本条是新增加的规定。
依据本条规定,惩治离婚时分割财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措施主要有: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隐藏是指藏匿,不显露。转移是指改换原物的地方。变卖是指出售财产什物,换取现款。毁损是指损伤、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或将婚后所得的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伪造债务是指夫妻本不对债权人负担共同债务而伪造证据证明负担,或者对债权人负担共同债务而夸大其数额。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是指伪造共同债务的目的是在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伪造的共同债务以后获得该共同财产的全部或一部,是否有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企图依据客观的事实加以判断。
分割是指在判决离婚中于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人民对于共同财产判决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少分是指人民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获得比均等分割的份额少的财产。不分是指人民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不能分得任何共同财产。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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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的对于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的规定,法律未予规定。在解释上应该适用,以惩罚加害的一方,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3、人民对于上述妨害民事诉讼行一方,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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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本条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本条的责任属于特殊责任,不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事实上的处分行为,该配偶一方应该对他方承担侵权行为的责任,“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依据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原则上为无效,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隐藏”、“转移”、“伪造债务”的意图在于非法侵占共同财产中属于对方的份额,均构成侵权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适用这些规定不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利益。
2、第一款仅适用于判决离婚,
第二款既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判决离婚。
3、“隐藏”、“转移”、“变卖”、“伪造债务”如属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应该“不分”,否则,应该“少分”。是否属于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应该依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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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名词解释]
1、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变更或消灭物。
2、法律上的处分,是指变更、限制或消灭对于物的权利。
3、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夫妻离婚财产怎样转移,如何转移财产的方法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常见的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 首先,离婚财产转移针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不再限于存款、家具和首饰,而是转向多元化。其中包括固定财产,如汽车、家用电器、家具等;金融资产,如股权、期权、股票等;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内容比较丰富。因此,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 1、 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账户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2、 公司股权,公司股权的转移方式有很多中,其中有: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利用股权代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以借款方式“出资”,离婚分担注资债务等等方式,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甚至化零,造成没有股权甚至欠外债的表象,欺骗对方。 3、 房产,在房产转移上,一般还是比较好发现的。常见的转移房产的方法有: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具体的表现形式有: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房产,在离婚时,仅仅要求分割夫妻双方知道的房屋,而对其私下购买的房屋绝口不提,进而逃避共同财产的分割。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夫妻一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擅自转移过户到第三方名下,进而套取、转移现金。这种方法并不是很高明,因为用这种方法转移隐匿财产,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知。但对于其目的来说,他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此方法虽然笨拙、但很有效。 4、 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这种情况比较有风险,虽然是与第三人通谋转移财产的,但是如果第三方在事后不承认,很可能造成鸡飞蛋打的结果。
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应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可以向提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
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然而应注意的是,为保护善意
第三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如果不知,其行为有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民法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共有共有财产,共有人的权利涉及全部共有财产,而不仅仅是对自己在其中所占份额的那部分财产。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处理共有财产,也无权单方处分属于自己应占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擅自处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异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做处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或默许。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本条是关于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
本条是新增加的规定。
依据本条规定,惩治离婚时分割财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措施主要有: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隐藏是指藏匿,不显露。转移是指改换原物的地方。变卖是指出售财产什物,换取现款。毁损是指损伤、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或将婚后所得的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伪造债务是指夫妻本不对债权人负担共同债务而伪造证据证明负担,或者对债权人负担共同债务而夸大其数额。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是指伪造共同债务的目的是在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伪造的共同债务以后获得该共同财产的全部或一部,是否有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企图依据客观的事实加以判断。
分割是指在判决离婚中于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人民对于共同财产判决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少分是指人民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获得比均等分割的份额少的财产。不分是指人民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不能分得任何共同财产。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不同的情况应该作出不同的解释:在一方“隐藏”和“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而在一方“变卖”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转让的共同财产为动产,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法律行为有效,的一方仅能够请求分割价金而不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在其他情况下,变卖行为无效,的一方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在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的一方仅能够请求支付损害赔偿金;在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下,的一方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在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是否仍然适用
第一款的对于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的规定,法律未予规定。在解释上应该适用,以惩罚加害的一方,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3、人民对于上述妨害民事诉讼行一方,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是指依据民事诉讼法的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予以罚款、拘留。
[适用须知]
适用本条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本条的责任属于特殊责任,不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事实上的处分行为,该配偶一方应该对他方承担侵权行为的责任,“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依据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原则上为无效,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隐藏”、“转移”、“伪造债务”的意图在于非法侵占共同财产中属于对方的份额,均构成侵权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适用这些规定不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利益。
2、第一款仅适用于判决离婚,
第二款既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判决离婚。
3、“隐藏”、“转移”、“变卖”、“伪造债务”如属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应该“不分”,否则,应该“少分”。是否属于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应该依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二十一条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分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名词解释]
1、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变更或消灭物。
2、法律上的处分,是指变更、限制或消灭对于物的权利。
3、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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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转移财产方式有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夫妻间转移财产方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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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应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可以向提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
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然而应注意的是,为保护善意
第三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如果不知,其行为有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民法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共有共有财产,共有人的权利涉及全部共有财产,而不仅仅是对自己在其中所占份额的那部分财产。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处理共有财产,也无权单方处分属于自己应占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擅自处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异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做处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或默许。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本条是关于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
本条是新增加的规定。
依据本条规定,惩治离婚时分割财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措施主要有: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隐藏是指藏匿,不显露。转移是指改换原物的地方。变卖是指出售财产什物,换取现款。毁损是指损伤、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或将婚后所得的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伪造债务是指夫妻本不对债权人负担共同债务而伪造证据证明负担,或者对债权人负担共同债务而夸大其数额。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是指伪造共同债务的目的是在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伪造的共同债务以后获得该共同财产的全部或一部,是否有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企图依据客观的事实加以判断。
分割是指在判决离婚中于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人民对于共同财产判决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少分是指人民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获得比均等分割的份额少的财产。不分是指人民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不能分得任何共同财产。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不同的情况应该作出不同的解释:在一方“隐藏”和“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而在一方“变卖”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转让的共同财产为动产,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法律行为有效,的一方仅能够请求分割价金而不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在其他情况下,变卖行为无效,的一方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在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的一方仅能够请求支付损害赔偿金;在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下,的一方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在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是否仍然适用
第一款的对于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的规定,法律未予规定。在解释上应该适用,以惩罚加害的一方,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3、人民对于上述妨害民事诉讼行一方,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是指依据民事诉讼法的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予以罚款、拘留。
[适用须知]
适用本条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本条的责任属于特殊责任,不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事实上的处分行为,该配偶一方应该对他方承担侵权行为的责任,“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依据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原则上为无效,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隐藏”、“转移”、“伪造债务”的意图在于非法侵占共同财产中属于对方的份额,均构成侵权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适用这些规定不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利益。
2、第一款仅适用于判决离婚,
第二款既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判决离婚。
3、“隐藏”、“转移”、“变卖”、“伪造债务”如属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应该“不分”,否则,应该“少分”。是否属于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应该依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二十一条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分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名词解释]
1、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变更或消灭物。
2、法律上的处分,是指变更、限制或消灭对于物的权利。
3、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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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要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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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人民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然而应注意的是,为保护善意
第三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如果不知,其行为有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民法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共有共有财产,共有人的权利涉及全部共有财产,而不仅仅是对自己在其中所占份额的那部分财产。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处理共有财产,也无权单方处分属于自己应占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擅自处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异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做处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或默许。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本条是关于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规定。
本条是新增加的规定。
依据本条规定,惩治离婚时分割财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措施主要有: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隐藏是指藏匿,不显露。转移是指改换原物的地方。变卖是指出售财产什物,换取现款。毁损是指损伤、损坏。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或将婚后所得的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伪造债务是指夫妻本不对债权人负担共同债务而伪造证据证明负担,或者对债权人负担共同债务而夸大其数额。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是指伪造共同债务的目的是在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伪造的共同债务以后获得该共同财产的全部或一部,是否有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企图依据客观的事实加以判断。
分割是指在判决离婚中于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人民对于共同财产判决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少分是指人民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获得比均等分割的份额少的财产。不分是指人民判决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不能分得任何共同财产。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不同的情况应该作出不同的解释:在一方“隐藏”和“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而在一方“变卖”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转让的共同财产为动产,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法律行为有效,的一方仅能够请求分割价金而不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在其他情况下,变卖行为无效,的一方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在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的一方仅能够请求支付损害赔偿金;在一方“伪造债务”的情况下,的一方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在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是否仍然适用
第一款的对于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的规定,法律未予规定。在解释上应该适用,以惩罚加害的一方,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3、人民对于上述妨害民事诉讼行一方,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是指依据民事诉讼法的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予以罚款、拘留。
[适用须知]
适用本条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本条的责任属于特殊责任,不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事实上的处分行为,该配偶一方应该对他方承担侵权行为的责任,“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依据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原则上为无效,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隐藏”、“转移”、“伪造债务”的意图在于非法侵占共同财产中属于对方的份额,均构成侵权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适用这些规定不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利益。
2、第一款仅适用于判决离婚,
第二款既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判决离婚。
3、“隐藏”、“转移”、“变卖”、“伪造债务”如属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应该“不分”,否则,应该“少分”。是否属于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应该依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二十一条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分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名词解释]
1、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变更或消灭物。
2、法律上的处分,是指变更、限制或消灭对于物的权利。
3、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犯罪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法律规定为个人财产的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夫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谓的平等的处理权,是指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恶意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其行为是违反《婚姻法》的规定的。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应当支持。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分居财产转移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转移存款的,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在发现对方的经济状况出现问题时,就需要开始留心收集证据了。了解对方的账号后,可以申请查询,万无一失。
2、转移公司股权的,由于公司是夫妻生活之外的,所以在对方转移财产时很难有所察觉,即是察觉了,也不容易收集证据,因此,面对对方转移公司股权的,可以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你调查对方公司的经营情况,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
3、转移房产的,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应对策略如下: 因购房手续和周期一般较长,在夫妻平时生活中,难免一方会泄露一些购房方面的痕迹,因此,如果出现一方的行为诡秘或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看有没有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录,或者直接到房地产公司夫妻委托缴费名义进行求证,或者利用商务调查进行取证。此种情况发生后,靠另一方当事人自己的精力很难完成以上调查事宜,因此面对大额财产的,还是建议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进行办理。
4、 私赠财产的,对于私赠财产的,由于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此非常难举证。此时,就需要在平时多加留意。如,了解自己家庭中的所有财产情况,最好对家庭财产立一个清单或登记造册,适当时对着清单核对财产,这样能发现财产是否缺少或被转移。以上即是对离婚前财产转移个别行为方式的应对措施,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很多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和方法,举不胜举。因此,在遇到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时,除了多加留心外,还可以借助专业人士的专业技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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