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案件犯罪构成四要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案件犯罪构成四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主观要件,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
4、客观要件,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二、构成犯罪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构成犯罪不认罪也可以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有以上4种构成要件,比如过失致人死亡罪中,主观要件就是过失,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的处罚要比故意犯罪轻很多。而且,也不是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包括单位犯罪,像诈骗罪就没有单位犯罪。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刑事案件犯罪构成四要件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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