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案件犯罪构成四要件是哪些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案件犯罪构成四要件是哪些?
1、犯罪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主观要件,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
4、客观要件,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二、构成犯罪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构成犯罪不认罪也可以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有以上4种构成要件,比如过失致人死亡罪中,主观要件就是过失,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的处罚要比故意犯罪轻很多。而且,也不是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包括单位犯罪,像诈骗罪就没有单位犯罪。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刑事案件犯罪构成四要件是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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