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流程包括:
1、去派出所办签发证明。继承人需前往死者住所所在地的警察局,办理注销户籍和死亡证明程序;
2、带上公证处公证,继承人应携带死者的死亡证明,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以及户口簿;
3、办理房屋转让登记,继承人应向房地产交易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材料。
一、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包括: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情况有:
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
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项目;
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
4、私自变更规划的项目;
5、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
6、土地产权存在纠纷;
7、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8、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10、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11、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
综上所述,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也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六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如何继承房产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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