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当事人能立案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找不到当事人能立案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找不到当事人能立案吗

找不到当事人也是可以立案的,具体如下:

1、如果是刑事案件的,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就会依法立案;

2、如果是民事案件,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如下: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立案的条件如下:

1、案件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之内,如果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内就要进行移交;

2、司法机关在审查提交的来源材料以后,包括控告或者自首等,要确认是否真的存在犯罪事实。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要是没有再出现过的,那么当事人仍然可以报警的,警察会进行立案然后对犯罪嫌疑人展开调查的,在科技先进的现在一般都是没有多大的难度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找不到当事人能立案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9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找不到当事人能立案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4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4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3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5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0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8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7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5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8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6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找不到当事人能立案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找不到当事人能立案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法院立案当天可以立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立案步骤: 第一:状。和被告各一份。被告不止一个时,每个被告一份。 第二:授权书。委托律师或公民代理的,要出具委托代理书,只需提交给一份原件。 第三:原告身份证明。原告为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为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有些单位没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均须加盖公章;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有时需要当场出示原件。 第四:被告身份证明。其中被告为单位的,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上海可以在上海工商网上下载打印,要注意一定要输入企业的准确名称,不支持模糊搜索。有些立案需要去工商局拉档案并敲章,上海的价格是机档40,内档50,立案的话只需要机档即可。其中,机档是联网的,可以在每个工商局查,内档只能到企业原始登记的工商局查找。 第五:证据材料,和被告各一份。被告不止一个时,每个被告一份。 第六:其他,视具体案件不同和不同,可能会适当需要其他资料,可以在立案前打电话去立案庭咨询。材料准备好后就可以前去立案大厅办理,叫号等待,等待过程中填写证据材料清单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述表格的填写均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填写完毕应署上提交人的姓名和日期。人填写有疑义时可向立案材料预检室询问。填写完毕上述材料后,等待工作人员呼叫到相应号码,即可到相应窗口递交材料。材料不齐备的,立案窗口不予接收和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即向人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人凭案件受理通知书到缴费窗口或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任何网点预交案件受理费。人应于七日内缴费并及时将缴费凭证送交当时接受材料的立案窗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找不到当事人怎么立案
若在侦查过程中无法找到当事人,只要司法部门判断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便应启动立案程序。立案之后,司法部门将会采取措施对嫌疑人进行逮捕。若经调查认定并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极其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不应予以立案,同时需向举报者告知未予立案的具体原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找不到当事人怎么立案
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情况下如何进行立案倘若在立案阶段无法找到涉案人员,只要公安机关断定确有犯罪事实存在并需要追求刑事责任时,就应毫不犹豫地予以立案侦查;一经立案之后,他们将立即对可疑罪犯展开逮捕行动。假如经过调查取证发现事实并无罪恶行为或其所涉及的罪行极其微小且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则不应予以立案侦办,同时需将不出予立案的具体原因明确告知举报投诉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怎么样查找立案进度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事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到查询,或者关注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另外,如果提问者是案件的当事人,其可以直接拨打相关的电话进行核实即可,有告知的义务。同时,当事人应该了解以下法律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2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当天就立案了,当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立案步骤: 第一:状。和被告各一份。被告不止一个时,每个被告一份。 第二:授权书。委托律师或公民代理的,要出具委托代理书,只需提交给一份原件。 第三:原告身份证明。原告为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为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有些单位没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均须加盖公章;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有时需要当场出示原件。 第四:被告身份证明。其中被告为单位的,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上海可以在上海工商网上下载打印,要注意一定要输入企业的准确名称,不支持模糊搜索。有些立案需要去工商局拉档案并敲章,上海的价格是机档40,内档50,立案的话只需要机档即可。其中,机档是联网的,可以在每个工商局查,内档只能到企业原始登记的工商局查找。 第五:证据材料,和被告各一份。被告不止一个时,每个被告一份。 第六:其他,视具体案件不同和不同,可能会适当需要其他资料,可以在立案前打电话去立案庭咨询。材料准备好后就可以前去立案大厅办理,叫号等待,等待过程中填写证据材料清单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述表格的填写均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填写完毕应署上提交人的姓名和日期。人填写有疑义时可向立案材料预检室询问。填写完毕上述材料后,等待工作人员呼叫到相应号码,即可到相应窗口递交材料。材料不齐备的,立案窗口不予接收和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即向人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人凭案件受理通知书到缴费窗口或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任何网点预交案件受理费。人应于七日内缴费并及时将缴费凭证送交当时接受材料的立案窗口。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盗窃罪找不到受害者能立案吗
盗窃案嫌疑人未捕,公安部门将继续调查。若确认为刑事案件且嫌疑人潜逃,将依法发布通缉令追捕。公安机关将不懈努力,直至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评估有标准,如1000-3000元为数额较大,3-10万元为数额巨大,30-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追诉时效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追诉时效是如何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追诉时效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追诉时效的例外
例外,是指规定以外的情形,即不受规定的约束,追诉时效的例外,是指犯罪人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刑法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
追诉时效的例外有两种情形:
一、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制定上述两种追诉时效例外的情形,主要意义在于:
一、不使有罪的人逃脱刑罚的处罚。人民检察院、人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现行的刑事案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犯罪分子在国家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应主动投案、交待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侦破案件,争取宽大处理,如果在这时犯罪分子为逃避刑罚的打击而逃跑、藏匿,是公然的对抗和挑衅,应从严惩处,所以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二、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法的任务之一就是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人侵害了国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只要在规定的追诉期以内提出控告,该犯罪人也不受刑法追诉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可以在追诉时效期内的任何适当的时候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控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2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追诉时效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追诉时效是怎么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追诉时效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追诉时效的例外
例外,是指规定以外的情形,即不受规定的约束,追诉时效的例外,是指犯罪人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刑法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
追诉时效的例外有两种情形:
一、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制定上述两种追诉时效例外的情形,主要意义在于:
一、不使有罪的人逃脱刑罚的处罚。人民检察院、人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现行的刑事案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犯罪分子在国家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应主动投案、交待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侦破案件,争取宽大处理,如果在这时犯罪分子为逃避刑罚的打击而逃跑、藏匿,是公然的对抗和挑衅,应从严惩处,所以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二、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法的任务之一就是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人侵害了国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只要在规定的追诉期以内提出控告,该犯罪人也不受刑法追诉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可以在追诉时效期内的任何适当的时候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控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追诉时效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追诉时效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追诉时效的例外
例外,是指规定以外的情形,即不受规定的约束,追诉时效的例外,是指犯罪人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刑法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
追诉时效的例外有两种情形:
一、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制定上述两种追诉时效例外的情形,主要意义在于:
一、不使有罪的人逃脱刑罚的处罚。人民检察院、人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现行的刑事案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犯罪分子在国家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应主动投案、交待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侦破案件,争取宽大处理,如果在这时犯罪分子为逃避刑罚的打击而逃跑、藏匿,是公然的对抗和挑衅,应从严惩处,所以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二、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法的任务之一就是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人侵害了国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只要在规定的追诉期以内提出控告,该犯罪人也不受刑法追诉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可以在追诉时效期内的任何适当的时候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控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追诉时效是应该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追诉时效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追诉时效的例外 例外,是指规定以外的情形,即不受规定的约束,追诉时效的例外,是指犯罪人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刑法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 追诉时效的例外有两种情形: 一、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制定上述两种追诉时效例外的情形,主要意义在于: 一、不使有罪的人逃脱刑罚的处罚。人民检察院、人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现行的刑事案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犯罪分子在国家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应主动投案、交待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侦破案件,争取宽大处理,如果在这时犯罪分子为逃避刑罚的打击而逃跑、藏匿,是公然的对抗和挑衅,应从严惩处,所以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二、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法的任务之一就是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人侵害了国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只要在规定的追诉期以内提出控告,该犯罪人也不受刑法追诉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可以在追诉时效期内的任何适当的时候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控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盗窃罪找不到受害者能立案吗
盗窃案嫌疑人未捕,公安部门将继续调查。若确认为刑事案件且嫌疑人潜逃,将依法发布通缉令追捕。公安机关将不懈努力,直至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评估有标准,如1000-3000元为数额较大,3-10万元为数额巨大,30-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集体合同应当如何订立
[律师回复] 对于集体合同应当如何订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合同应当如何订立
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或组长和副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订立集体合同的一般程序
审议
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20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签字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登记备案
集体台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印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公布
集体合同一经生效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开庭当天能立即宣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宣判制度包括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当庭宣判,顾名思义就是当庭作出判决或裁定。因此,双方当事人无需再耗时等待判决结果,当场就能知道案件裁判的情况;定期宣判,是指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结束后,人民在另订的期日宣布判决。 可以明确的是,开庭当天能直接宣判。但是,实务中具体要由开庭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当庭审判,因为大部分的案件还要讨论,或者还有事实要核实,所以只有少数的案件会当庭宣判。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立案 > 找不到当事人能立案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