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什么

一、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什么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伴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犯罪对象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所谓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指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在服饰、饮食、婚嫁、丧葬、礼仪等方面的习惯做法。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则侵犯了少数民族公民所享有的上述权利,伤害了少数民族的民族感情与民族自尊心,破坏了民族团结、民族平等的原则,理当予以禁止。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干涉、破坏的形式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利用权势、运用行政措施等。从内容上看,主要表现为强迫少数民族公民改变自己的风俗习惯,干涉或破坏少数民族根据自己的风俗习惯所进行的正当行动。例如,强制回族群众食用猪肉,禁止少数民族过自己的节日等等。这里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客观行为,必须具有强制性。如果以宣传教育的方法,促使少数民族自愿放弃、改革自己的落后风俗习惯,则不构成本罪。第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即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的干涉是没有合法根据的。第三,所侵犯的必须是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即汉族以外的民族的风俗习惯;

这种风俗习惯必须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群众基础的风俗习惯,因此,侵犯汉族风俗习惯的行为、以及干涉少数民族的个别人并非基于风俗习惯所进行的活动,就不构成本罪。根据本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政治影响坏等等。如因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引起了民族纠纷、发生械斗的,应视为情节严重,以犯罪论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政治水平不高、或者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缺乏了解,导致对具体问题处理失当,引起少数民族地区的公民不满的,一般不能以本罪论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进行批评教育。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作为国家方针政策执行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上述行为,才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触犯刑法的,应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与危害程度,以其他犯罪论处。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少数民族保持与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4个,侵犯的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犯罪对象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客观上表现为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什么
一键咨询
  • 137****2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4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0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7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8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0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3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5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0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2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犯了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怎么判刑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犯了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怎么判刑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人出狱后有哪些风俗习惯?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进坐牢,无非就是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情,出狱只要是痛改前非,以后就不会再进入了,至于有什么风俗,主要有这四点:
(一):出狱(刑满释放)之前,在(拘留所)的最后一顿饭一定要吃干净,不可有任何残留,但凡有所残留则为大不吉,暗寓还会吃牢饭之意。走出(拘留所)的大门后,一定不要回头,一旦回头则暗寓还要走回头路之意。同理,出狱之前要把自己所有的物品都清点干净,不可遗留或赠予他人,不然均为大忌。哪怕是不要的东西,也都要进入自己家门之后,次日才可丢弃。
(二):出狱之后,第一站应该回的就是自己家,进入家门之前,先跨三昧真火红炭盆(将木炭用酒精朱砂混合液点燃即称为三昧真火红炭盆),寓意燃烧隔断所有霉运灾难。然后在用事先准备好的柚子叶沾甘露水清净人身,没有柚子叶的亦可用柚子皮煮水代替,甘露水即寺庙内的供水即可,不便去寺庙求取的,直接用井水,切记必须是井水才可代替。清净完毕之后,当事人即可前去理发转运,然后再用各色鲜花瓣沐浴洗澡,最后在吃一顿大餐完毕。
(三):犯人出狱之后,原则上还是应该禁欲七天;条件允许的信士还应该去大庙打吉祥旺运七天;然后在祭祖七天;放生七天;登高七天;下水七天;外出远行七天;行满这七七四十九之卦数后,方为大吉,定可再创佳绩,辉煌人生。常言道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用心改过勤奋去做,吸取错误经验,就一定可以打拼出新的天地。万丈高楼也要平地起,放下身份踏实去做,定可扬眉。
(四):最后要说的就是,入狱之前的衣物拿回家中之后不可再穿,包括所有入狱之前用过的物品也都不可再用,最好的化解方法就是由当事人拿到河边焚烧后,直接扔进长流水中,最为大吉,不可转赠他人,也不可置之不管。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5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犯人出狱后有什么风俗习惯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进坐牢,无非就是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情,出狱只要是痛改前非,以后就不会再进入了,至于有什么风俗,主要有这四点:
(一):出狱(刑满释放)之前,在(拘留所)的最后一顿饭一定要吃干净,不可有任何残留,但凡有所残留则为大不吉,暗寓还会吃牢饭之意。走出(拘留所)的大门后,一定不要回头,一旦回头则暗寓还要走回头路之意。同理,出狱之前要把自己所有的物品都清点干净,不可遗留或赠予他人,不然均为大忌。哪怕是不要的东西,也都要进入自己家门之后,次日才可丢弃。
(二):出狱之后,第一站应该回的就是自己家,进入家门之前,先跨三昧真火红炭盆(将木炭用酒精朱砂混合液点燃即称为三昧真火红炭盆),寓意燃烧隔断所有霉运灾难。然后在用事先准备好的柚子叶沾甘露水清净人身,没有柚子叶的亦可用柚子皮煮水代替,甘露水即寺庙内的供水即可,不便去寺庙求取的,直接用井水,切记必须是井水才可代替。清净完毕之后,当事人即可前去理发转运,然后再用各色鲜花瓣沐浴洗澡,最后在吃一顿大餐完毕。
(三):犯人出狱之后,原则上还是应该禁欲七天;条件允许的信士还应该去大庙打吉祥旺运七天;然后在祭祖七天;放生七天;登高七天;下水七天;外出远行七天;行满这七七四十九之卦数后,方为大吉,定可再创佳绩,辉煌人生。常言道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用心改过勤奋去做,吸取错误经验,就一定可以打拼出新的天地。万丈高楼也要平地起,放下身份踏实去做,定可扬眉。
(四):最后要说的就是,入狱之前的衣物拿回家中之后不可再穿,包括所有入狱之前用过的物品也都不可再用,最好的化解方法就是由当事人拿到河边焚烧后,直接扔进长流水中,最为大吉,不可转赠他人,也不可置之不管。
女儿为争房产告亲人,风俗习惯能否违背法律?
[律师回复] 女儿为争房产告亲人家住农村的老张与妻子结婚后先后生育了张兰(化名)和张芳(化名)两姐妹,1979年2月,老张夫妇、张兰、张芳及老张的老母亲五人共同申请宅基地用于建房。经批准后,由老张夫妇出资建造了二上二下楼房一幢及灶间一间。后来该房获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登记的户口人数为他们五人,户主则是老张。其后,妹妹张芳嫁作人妇,生活重心渐渐转向自己的小家庭,姐姐张兰却没有出嫁,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久而久之,老张夫妇就与小女儿张芳有了隔阂,经常为了房屋的归属问题与张芳争吵,说房子没有她的份。随着老张的老母亲的去世,双方矛盾更为激烈。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张芳遂一纸诉状,将自己的父母及姐姐告上了法庭,请求依法分割该房屋,判令楼下东面一间房归自己所有。法庭上,老张辩称,这幢房屋是夫妻俩辛辛苦苦出资建造的,根据农村的风俗习惯,已经出嫁的女儿张芳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张兰一直随父母共同生活,对父母照顾有加,因此,夫妻俩想把房屋留给张兰。风俗习惯能否违背法律有句俗语叫做“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说的是女儿出嫁后就与娘家没有关系了,家住农村的老张夫妇就依据这个逻辑,认为已经嫁人的小女儿不能分得家庭的房产。那么,出嫁女究竟能否分得家庭的共同财产近日,嘉定作出判决,支持了已出嫁的妹妹要求分割房屋、将其中一间房判归自己的诉讼请求。认为,建于1979年2月的这幢房屋,并不因为老张夫妇提供了主要资金、购买了主要的建筑材料、承担了主要的建造工作而单纯地被认为是他俩的共同财产。基于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地位和房屋建筑面积的份额,应将宅基地使用证上所载的五人共同确认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原告张英的户口并没有因结婚而迁离,因此其仍享有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提供给特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种使用权,应当随着该成员的死亡而自然终止。当老张的老母亲去世后,她的宅基地使用权就此消失,所以该房屋应认定为老张夫妇、张兰和张芳四人的共有财产,据此,支持了原告张芳的诉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处罚标准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处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处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人出狱有什么风俗
[律师回复] 进坐牢,无非就是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情,出狱只要是痛改前非,以后就不会再进入了,至于有什么风俗,主要有这四点: (一):出狱(刑满释放)之前,在(拘留所)的最后一顿饭一定要吃干净,不可有任何残留,但凡有所残留则为大不吉,暗寓还会吃牢饭之意。走出(拘留所)的大门后,一定不要回头,一旦回头则暗寓还要走回头路之意。同理,出狱之前要把自己所有的物品都清点干净,不可遗留或赠予他人,不然均为大忌。哪怕是不要的东西,也都要进入自己家门之后,次日才可丢弃。 (二):出狱之后,第一站应该回的就是自己家,进入家门之前,先跨三昧真火红炭盆(将木炭用酒精朱砂混合液点燃即称为三昧真火红炭盆),寓意燃烧隔断所有霉运灾难。然后在用事先准备好的柚子叶沾甘露水清净人身,没有柚子叶的亦可用柚子皮煮水代替,甘露水即寺庙内的供水即可,不便去寺庙求取的,直接用井水,切记必须是井水才可代替。清净完毕之后,当事人即可前去理发转运,然后再用各色鲜花瓣沐浴洗澡,最后在吃一顿大餐完毕。 (三):犯人出狱之后,原则上还是应该禁欲七天;条件允许的信士还应该去大庙打吉祥旺运七天;然后在祭祖七天;放生七天;登高七天;下水七天;外出远行七天;行满这七七四十九之卦数后,方为大吉,定可再创佳绩,辉煌人生。常言道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用心改过勤奋去做,吸取错误经验,就一定可以打拼出新的天地。万丈高楼也要平地起,放下身份踏实去做,定可扬眉。 (四):最后要说的就是,入狱之前的衣物拿回家中之后不可再穿,包括所有入狱之前用过的物品也都不可再用,最好的化解方法就是由当事人拿到河边焚烧后,直接扔进长流水中,最为大吉,不可转赠他人,也不可置之不管。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5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犯人出狱有什么风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犯人出狱有什么风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进坐牢,无非就是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情,出狱只要是痛改前非,以后就不会再进入了,至于有什么风俗,主要有这四点:
(一):出狱(刑满释放)之前,在(拘留所)的最后一顿饭一定要吃干净,不可有任何残留,但凡有所残留则为大不吉,暗寓还会吃牢饭之意。走出(拘留所)的大门后,一定不要回头,一旦回头则暗寓还要走回头路之意。同理,出狱之前要把自己所有的物品都清点干净,不可遗留或赠予他人,不然均为大忌。哪怕是不要的东西,也都要进入自己家门之后,次日才可丢弃。
(二):出狱之后,第一站应该回的就是自己家,进入家门之前,先跨三昧真火红炭盆(将木炭用酒精朱砂混合液点燃即称为三昧真火红炭盆),寓意燃烧隔断所有霉运灾难。然后在用事先准备好的柚子叶沾甘露水清净人身,没有柚子叶的亦可用柚子皮煮水代替,甘露水即寺庙内的供水即可,不便去寺庙求取的,直接用井水,切记必须是井水才可代替。清净完毕之后,当事人即可前去理发转运,然后再用各色鲜花瓣沐浴洗澡,最后在吃一顿大餐完毕。
(三):犯人出狱之后,原则上还是应该禁欲七天;条件允许的信士还应该去大庙打吉祥旺运七天;然后在祭祖七天;放生七天;登高七天;下水七天;外出远行七天;行满这七七四十九之卦数后,方为大吉,定可再创佳绩,辉煌人生。常言道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用心改过勤奋去做,吸取错误经验,就一定可以打拼出新的天地。万丈高楼也要平地起,放下身份踏实去做,定可扬眉。
(四):最后要说的就是,入狱之前的衣物拿回家中之后不可再穿,包括所有入狱之前用过的物品也都不可再用,最好的化解方法就是由当事人拿到河边焚烧后,直接扔进长流水中,最为大吉,不可转赠他人,也不可置之不管。
犯人出狱有什么风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犯人出狱有什么风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进坐牢,无非就是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情,出狱只要是痛改前非,以后就不会再进入了,至于有什么风俗,主要有这四点:
(一):出狱(刑满释放)之前,在(拘留所)的最后一顿饭一定要吃干净,不可有任何残留,但凡有所残留则为大不吉,暗寓还会吃牢饭之意。走出(拘留所)的大门后,一定不要回头,一旦回头则暗寓还要走回头路之意。同理,出狱之前要把自己所有的物品都清点干净,不可遗留或赠予他人,不然均为大忌。哪怕是不要的东西,也都要进入自己家门之后,次日才可丢弃。
(二):出狱之后,第一站应该回的就是自己家,进入家门之前,先跨三昧真火红炭盆(将木炭用酒精朱砂混合液点燃即称为三昧真火红炭盆),寓意燃烧隔断所有霉运灾难。然后在用事先准备好的柚子叶沾甘露水清净人身,没有柚子叶的亦可用柚子皮煮水代替,甘露水即寺庙内的供水即可,不便去寺庙求取的,直接用井水,切记必须是井水才可代替。清净完毕之后,当事人即可前去理发转运,然后再用各色鲜花瓣沐浴洗澡,最后在吃一顿大餐完毕。
(三):犯人出狱之后,原则上还是应该禁欲七天;条件允许的信士还应该去大庙打吉祥旺运七天;然后在祭祖七天;放生七天;登高七天;下水七天;外出远行七天;行满这七七四十九之卦数后,方为大吉,定可再创佳绩,辉煌人生。常言道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用心改过勤奋去做,吸取错误经验,就一定可以打拼出新的天地。万丈高楼也要平地起,放下身份踏实去做,定可扬眉。
(四):最后要说的就是,入狱之前的衣物拿回家中之后不可再穿,包括所有入狱之前用过的物品也都不可再用,最好的化解方法就是由当事人拿到河边焚烧后,直接扔进长流水中,最为大吉,不可转赠他人,也不可置之不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是农村的,家里有一套平房,哥三个,按照农村风俗习惯,早在1978年父母在分家时将房子分给我,其他哥俩分的实物,并立下分家单,有参加分家中证人、当时大队公章。现在我想变更户主人名还需要公正吗?如果需要那不和我妈是我妈一样了吗 按照现行法律,分家单不也是证明材料(证据)的一种吗?继承法、物权法也没有求必须公证呀? 依照分家单老人过世后,房子自然归我所有,实际老人过世后二十年我始终归我占有 国土资源局不也得按物权法、继承法、土地法吗?总之法律不应该相直抵触吧:如果我的事情不违背法律,是真实的客观事实,那么土地局就应该办理对吗?我也参加过政法大学的培训,田文昌等教授给我的讲过课 如果土地局硬要公证是不是有违法行为?本身就是客观真实的事件还要公证那是多此一举?公证也都是法律服务所?他所出公证书不也是证明是真实事件吗?至于符合法律与否只能是法院才具有此权威吧 吴飞律师您好,分家单不也是证明材料(证据)的一种吗?继承法、物权法也没有求必须公证呀? 吴飞您好,您是否可以明确分家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土地局硬要公证是不是有违法行为?本身就是客观真实的事件还要公证那是多此一举?公证也都是法律服务所?他所出公证书不也是证明是真实事件吗?至于符合法律与否只能是法院才具有此权威吧 我是想您从法理的角度确定我的分家单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建议您咨询当地公证处,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惯犯和累犯的区别,惯犯和惯犯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所谓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法定内再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所谓惯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所犯之罪均未经处理。 具体区别 1.行为人有前科是成立累犯的必要条件,而惯犯则不存在这种限制,有前科的可以成立惯犯,无前科的而屡次实施犯罪的,同样可以成立惯犯; 2.惯犯反复实施的必须是同种犯罪,而累犯则没有同种犯罪和异种犯罪的限制; 3.累犯要求前后罪须为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而惯犯则无此要求; 4.在主观方面,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直接故意,又可以是间接故意。惯犯实施犯罪行为所持的心理态度则只能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实施犯罪,不能成立惯犯; 5.构成累犯的犯罪种类多,而构成惯犯的犯罪种类仅限于盗窃、赌博等罪 对累犯从严处罚,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犯罪分子经过适用和执行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不太长的时间内,再犯性质比较严重的犯罪,表明他与初犯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相比,主观恶性教深,人身危险性较大。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累犯予以从重处罚。 对惯犯的从重处罚是针对其后罪而言的。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条文根据惯犯的特征和危害程度专门规定了相对较重的法定刑。 累犯与惯犯都是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在主观上都必须是故意,但两者存在明显差异。 首先,累犯必须是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并且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的犯罪分子才能构成;而惯犯的构成并不要求行为人受过刑罚处罚。 其次,累犯一般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而惯犯则是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所犯之罪均未经处理。此外累犯是法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对惯犯的从重处罚是针对其后罪而言的。由于刑法分则有关条文根据惯犯的特征和危害程度专门规定了相对较重的法定刑,因此,惯犯不再是从重处罚的情节。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