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区别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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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区别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区别有哪些

一、叛逃罪投敌叛变罪区别有哪些

1、客观行为方式不同

叛逃罪只要求有叛逃行为(但需要具有足以造成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程度),而无需实施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而投敌叛变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一经实施,即符合立法拟制的抽象危险犯犯罪构成

2、行为对象不尽相同

叛逃罪只要求行为人实施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即可,没有规定必须是敌对势力或敌占区域;而投敌叛变罪则要求行为人实施叛变行为所针对的必须是敌对势力或者敌占区域。

3、犯罪构成主体不同

叛逃罪是特殊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投敌叛变罪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公民均可构成。需要注意的是,叛逃罪保护的并非是特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而投敌叛变罪也并非仅为公民对国家的忠诚义务,此二者不是区分两罪的标准。

二、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叛逃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军人叛逃的构成军人违反职责罪)。

从实际情况考虑,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应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既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刑法对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叛逃罪的规定了严厉的处罚。因为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期限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种。因此,必须予以特殊的保护,刑法作了专门规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区别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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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
1、客观行为方式不同。2、行为对象不尽相同。3、犯罪构成主体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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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投敌叛变罪司法解释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投敌叛变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刑法》
第一百零八条【投敌叛变罪】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三条【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
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投敌叛变罪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投敌叛变的行为。投敌就是投奔敌国、敌方或者在被捕、被俘后敌人、背家。行为的具体表现:一是投奔到境外的敌对国家及其控制区;二是投奔国内的敌对方面;三是通过与境外敌对国家或敌方联络,成为敌方助手,实际上已背家;四是在战争状态下投奔或投靠已进入境内的敌方,或者被捕、被俘后敌人。投敌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如果不是为了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而是羡慕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追求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或者为了投亲靠友、求学、做工、继承财产等,投奔敌方的,不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且只能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不能构成本罪。外国人策动或帮助中国公民投敌叛变的,应以投敌叛变罪的共犯论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投敌叛变行为,不论是基于危害国家安全而主动叛变投敌,还是受他人策动、勾引、收买或被捕、被俘后经不起考验而投敌,皆不影响本罪构成。如果行为人被捕、被俘而未敌人的,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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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有哪些区别
1、客观行为方式不同。2、行为对象不尽相同。3、犯罪构成主体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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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风投公司与投资银行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风投公司与投资银行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风险投资公司:专门风险基金(或风险资本),把所掌管的资金有效地投入富有盈利潜力的高科技企业,并通过后者的上市或被并购而获取资本报酬的企业。除了主顾是些起步公司而不是大公司这一点以外,风险投资公司类似于投资公司。缺乏经验的年轻公司除了资金以外,常常还需要经营企业的中肯建议。对此,风险投资公司都能提供。风险资本家将资金投资于新的企业,帮助管理队伍将公司发展到可以“上市”的程度,即将股份出售给投资公众。一旦达到这一目标,典型的风险投资公司将售出其在公司的权益,转向下一个新的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领域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虽然风险投资在中国真正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久,但是由于中国的发展以及特殊的市场,近几年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非常的迅速,这其中很大的一个方面是风险投资公司中能够看到这一个体现。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类金融机构,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投资银行是和欧洲大陆的称谓,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则指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主要有四种:一是型的专业性投资银行,这种类型的机构比较多,遍布世界各地,他们有各自擅长的业务方向,比如的高盛、摩根斯坦利;二是商业银行拥有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通过兼并收购其他投资银行,参股或建立附属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在英德等国非常典型,比如汇丰集团、瑞银集团;三是全能型银行直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主要出现在欧洲,银行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也从事商业银行业务,比如德意志银行;四是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兴办的财务公司。在中国,投资银行的主要代表有: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等。【简单来说投行做的是企业上市,及一些大的兼并重组项目。风司做的项目相对较小。一些综合性的金融公司既有投行业务,也有风投业务,但这两块业务更多的是各自为战而不是重合。单纯的风司是做不了投行的,因为没有国家颁发的准入资格证。投行做风投项目的情况极少,除非是为他们承销上市的企业做更好的包装而顺便带一个项目。】
公司遇到敌意收购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公司遇到敌意收购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公司遇到敌意收购怎么办
目标公司在被敌意收购时,并不是只能束手就擒、坐以待毙,而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反击敌意收购,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至少可以有以下一些反收购策略:
1、相互持股。中国目前的法律并没有禁止上市公司间相互持股,因此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比较信任的公司达成协议,相互持有对方股份,并确保在出现敌意收购时,不将手中的股权转让,以达到防御敌意收购的目的。
2、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实行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有利于维护公司董事会的稳定,从而起到抵御敌意收购的作用。中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没有禁止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而是把是否执行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的权利交给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董事会的稳定,如《公司法》第115条规定“董事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不得超过三年。董事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任职资格审查制度。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董事会的稳定。因此,通过授权董事会对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可以作为反收购策略被采用。
4、超多数条款。现行的《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鼓励超多数条款。如《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107条规定:“修改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降落伞计划。目前,中国相关法律只对管理层和职工退养制定了最低标准,没有制定最高标准,因此,降落伞法可以作为一个防范敌意收购的办法,打消收购者的收购意图。
6、资产收购和剥离。通过收购不好的资产或将引来收购者的优质资产出售来对收购者进行反击是国外反收购战常用的方法。
7、邀请“白衣骑士”。如果对敌意收购者不满意,上市公司可以向满意的合作方发出邀请,参与收购战。从目前的法规看,中国证券市场管理者还是比较倾向于这种反收购策略的,因为这将带来收购竞争,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8、法律诉讼。通过发现收购方在收购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缺陷,提出司法诉讼,是反收购战的常用方式。随着两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违法收购将会得到有效制止,合法的反收购行动将会得到保护。
二、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1、制定收购计划。制定收购计划也是初步作出决策的阶段,收购者如果一开始便能组成项目小组,作出的决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往往就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阶段主要包括确定收购对象的标准,计划今后工作,明确收购的原则及战略。
2、寻找目标公司。收购者在自己寻找目标公司的同时,也可依靠中介组织的力量,当然选择中介能力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其次,也可通过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投资银行或咨询顾问公司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
3、初步谈判。初步谈判的目的是签署“意向书”,通常由律师和中介机构主持。
4、审查与决策。这是整个收购活动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收购方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以发现潜在的风险和目标公司今后的发展。收购者可以通过收集大量的信息了解目标公司的利与弊,同时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寻找降低收购价的砝码。
5、签订收购协议。这一阶段是最后确定收购协议条款的阶段,同时可以决定是收购股权还是资产。通常,收购者会选择买入资产,这样可以减少税赋,降低风险。
6、融资。融资的途径通常有三种:内部融资、外部融资、卖方融资。
7、交割。这一阶段主要由律师来完成,律师应针对其发现的风险进行陈述及披露。
8、重整。交割完毕后,收购者即可按其意愿调整各项经营管理方式,从而正式着手其一体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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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敌叛变罪和叛逃罪有什么区别
1、客观行为方式不同。2、行为对象不尽相同。3、犯罪构成主体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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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果第一次诉讼不叛离,第二次会叛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果第一次诉讼不叛离,第二次会叛离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诉讼实务中,经常有一种错误的观念,就是如果
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么一定会判离婚,那么
第一次后撤诉第二次一定会判离吗 答案是不一定。判决是否离婚的评判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看你的次数。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婚姻法》规定了应该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原告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婚姻状况已经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即一方具有重婚、婚外同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分居两年以上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应该判决离婚。因此律师建议,通过诉讼来诉求离婚的,重要的提供证据证明你们双方的情况符合法定离婚条件,而不是本末倒置地去想着离婚几次就一定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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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敌叛变罪和叛逃罪区别有什么
1、客观行为方式不同。2、行为对象不尽相同。3、犯罪构成主体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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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借款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投资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性质不同:借款协议是债权债务关系,投资协议是股权关系
2、受偿不同:在公司清算或破产后剩余财产分配不同,借款优先于投资
3、本金结局不同:借款协议以收取利息为未来回报,原则上来讲本金自身不会升值股权协议以股利和股权升值为未来回报(前提是公司盈利),因此也存在亏损贬值的情况。
4、期限不同:借款协议一般以短期为主,如1年,长的话,如5年,股权投资协议以长期为主(1年以上,长的至无限期)
5、权利不同:借款协议一般无投票权,股权协议作为股东具有投票权。
通俗的来说,借款合同中,借出的本金不会产生损失,无论借款方资金状况如何,本金都应当予以归还,是“保本”的。而投资合同中,因为风险加剧,则本金也可能会有损失,往往是“不保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借款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投资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性质不同:借款协议是债权债务关系,投资协议是股权关系
2、受偿不同:在公司清算或破产后剩余财产分配不同,借款优先于投资
3、本金结局不同:借款协议以收取利息为未来回报,原则上来讲本金自身不会升值股权协议以股利和股权升值为未来回报(前提是公司盈利),因此也存在亏损贬值的情况。
4、期限不同:借款协议一般以短期为主,如1年,长的话,如5年,股权投资协议以长期为主(1年以上,长的至无限期)
5、权利不同:借款协议一般无投票权,股权协议作为股东具有投票权。
通俗的来说,借款合同中,借出的本金不会产生损失,无论借款方资金状况如何,本金都应当予以归还,是“保本”的。而投资合同中,因为风险加剧,则本金也可能会有损失,往往是“不保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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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是什么区别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是什么区别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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