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是跟谁签订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拆迁补偿协议是跟谁签订的,答案显然是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和被拆迁的行政相对人之间签订的,只有双方在经过协商之后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才能签订一份书面的拆迁补偿协议,之后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的规定来处理,具体的拆迁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拆迁补偿协议是跟谁签订的?

一、拆迁补偿协议是跟谁签订的?

拆迁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的,农村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以政府征地办公室为典型代表。

房子划入拆迁红线的话,通常在一个月到半年时间会被实施拆迁,这个阶段,房子产权人还是可以继续居住的,但是不能新建。房屋拆迁的程序包括发布公告、调查入户、达成补偿协议及实施拆迁等环节。有些拆迁项目涉及利益面广,可能比较费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关于拆迁房合同纠纷法院审理期限是多久?

拆迁房的合同纠纷法院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拆迁房合同纠纷有很多种,比如因拆迁获得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纠纷或租赁合同纠纷等不同的类型,人民法院主要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审理案件的,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是无效的,但有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拆迁房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对于拆迁补偿协议是跟谁签订的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的规定来确定,只有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之间才能在实施拆迁行为的时候,签订一份书面的拆迁补偿协议。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拆迁补偿协议是跟谁签订的?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6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2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6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7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7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8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3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0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4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6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拆迁补偿协议跟谁签订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拆迁补偿协议跟谁签订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被拆迁人死亡谁来签订动迁协议书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被拆迁人死亡谁来签订动迁协议书
被拆迁人死亡房屋继承人来签订动迁协议书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二、动迁协议书
 动迁协议书
拆迁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甬高新[2009]第94号文件,乙方所有住宅已列入老庙社区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范围,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及高新区《新明街道老庙社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条例》、《细则》、《方案》)的规定,现就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等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被拆房屋座落于老庙社区 ,货币补偿安置确权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被拆住宅货币补偿单价按每平方米5981元结算,一次性过渡补贴费 元。乙方合计拆迁补偿资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三条:乙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搬迁并腾空房屋,移交给甲方。乙方旧
房及附属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损坏房屋,违者照价在房屋补偿金额中扣除。乙方交清应交款项并搬迁,经拆迁单位验收后10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拆迁补偿资金。
第四条: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拆迁补偿资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迁补
偿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旧房交付给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按市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拆迁主管部门各持一份。
拆迁人:(盖章) 被拆迁人:(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拆迁补偿协议跟谁签订?
拆迁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署。协议一旦签署,各方都需要遵守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若是实施了违反协议的行为,另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若是依旧不清楚拆迁补偿协议跟谁签订,可以接着阅读此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拆迁补偿协议跟谁签订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拆迁补偿协议跟谁签订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为:
一、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和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
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三、约定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今早的履行合同。
四、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
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马上腾退房屋,在交房后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项目甚至是要求先腾退房屋,然后才把拆迁补偿合同交给被拆迁企业和支付拆迁补偿款。后一种合同的履行程序是有很大的隐患的。
五、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被拆迁人有不利的因素
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被拆迁人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比如是否为拆迁人付款设置了条件,这个条件是否是模糊的或者难以实现的,一旦出现这样的条款就要注意了,拆迁人有可能要通过这样的条款设置延迟付款时间,因为大型企业的拆迁涉及到的补偿金额都比较高,几千万甚至上亿,这些补偿费用一旦晚付几个月所产生的利息都是很大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商铺拆迁,拆迁补偿协议应该跟谁签订?
商铺拆迁,拆迁补偿协议应该跟出租方签订,因为商铺的所有权依然是属于出租方所有的,而对于承租人来说,虽然可以获得一定范围的补偿款项,但是毕竟是少数的,而且商铺的话只能拥有一些停产停业的损失,并且要符合条件才能获得。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协议签订可以诉讼吗
[律师回复] 1、拆迁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相关主要法规有民法典合同编及其司法解释,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合同撤销即合同解除,这类诉讼属于合同解除之诉,合同解除分类如下:从解除合同的主体分: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中国法律把协议解除作为合同解除的一种类型加以规定,理论解释也不认为协议解除与合同解除全异其性质,而是认为仍具有与一般解除相同的属性,但也有其特点,如解除的条件为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等。从解除合同的依据分:分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前者为一般法定解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解除。中国法律普遍承认法定解除,不但有关于一般法定解除的规定,而且有关于特别法定解除的规定。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
您好,我是地铁拆迁户,我跟拆迁办签订的房屋置换协议上只有拆迁公司的章没有相关政府部门的公章,拆迁公司的说法是他们是受政府全权委托不需要政府部门盖章,这种说法对吗,对我以后收房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耕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签订拆迁协议应注意些什么,拆迁补偿协议跟谁签订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签订拆迁协议应注意些什么,拆迁补偿协议跟谁签订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您好,我是地铁5号线拆迁户,我跟拆迁办签订的房屋置换协议上只有拆迁公司的章没有政府部门的公章,我提出质疑他们回复我说他们公司是政府全权委托拆迁,不需要政府盖章,这种说法对吗,对我以后得收房有影响吗,谢谢
[律师回复]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耕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9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吗
[律师回复] 具体要看情况,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
1、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拆迁补偿协议是跟谁签订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