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案件不予起诉后应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对刑事案件不予起诉后立即公开宣布。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的情况之下,是需要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的送给不起诉人以及所在的单位。对刑事案件不予起诉后应怎么办,这个问题在下述文章当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对刑事案件不予起诉后应怎么办?

一、对刑事案件不予起诉后应怎么办?

1、刑事案件不予起诉后应当公开宣布。根据法律规定,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分别送交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不起诉人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移送公安机关起诉的决定书,由公安机关送交。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向被害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认为不起诉决定错误的,可以请求复议。对意见不服的,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民事案件指发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而诉诸司法机关,请求由司法机关受理并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进行廓清和界定的案件;

2、涉及的案件内容不同。刑事案件涉及的是犯罪行为。民事案件涉及的是有关财产权益方面的案件如合同纠纷物权纠纷等以及侵权行为而发生的纠纷;

3、是否由国家主动介入不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代表法律进行制裁。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三、检察机关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是什么?

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不服怎么办

1、公安机关不服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2、被害人不服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3、被不起诉人不服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对刑事案件不予起诉后应怎么办,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之后是需要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被不起诉的人,或者说是将其送达给有关的人的。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对刑事案件不予起诉后应怎么办?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3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6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5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5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8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6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7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1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常州180****481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6****316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5****498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对方起诉离婚如何应对案件
在处理婚姻问题时,要保持冷静,然后系统地整理一些重要证据,比如财产证明、对方有过错的证据等。你要先思考一下自己的离婚立场和诉求。如果你不想离婚,那就向法院表达你想改善婚姻关系的意愿,同时提供一些证据。如果你决定离婚,那你就得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议题上明确你的主张。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案件能起诉吗?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案件不一定能起诉,若属于自诉案件,那么不管公安机关是否立案,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属于公诉案件,一般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由检察院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不予予以逮捕,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不予以逮捕建议书中一般包括:标题、决策机关、案由、案件事实、不予逮捕的理由、具体日期等。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条,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的决定:(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等。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条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的决定:(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一房两卖,法院不予予立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家基于各种考虑会将同一套房子先后卖给不同的人,这就是一房二卖或者一房数卖,那么一房二卖该怎么办呢 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1、在一房二卖中,卖房人先后与不同两个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面的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的登记手续。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权。此时,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权人,而前一个购房者只能主张开发商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不能主张购房合同继续履行。
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
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权人,所以后一个合同是无效的。
3、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权。这种情况下两个买卖合同不因先后而出现效力差异,实践中要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合理的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案件不予起诉怎么结案?
刑事案件不予起诉结案流程为,承办检察官审查全案证据,做出不起诉的意见;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被害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被害人、刑事案件的不起诉人,若是对不予起诉的决定不服,可以进行申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被骗了一万多,警务局会不会给予予予的处理
[律师回复] 可以立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一日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2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案件不予起诉有案底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刑事案件不予起诉有案底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案件不予起诉有案底吗?
刑事案件不予起诉有案底吗,答案是否定的,即如果是涉嫌犯罪的行为人被免于起诉的,此时在法律地位上就处于无罪,因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就相当于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刑事案件,行为人没有被起诉到人民法院,也不会被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不予予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是不予受理的: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对不予受理的司法鉴定案件,鉴定机构会向委托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应当委托上级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司法鉴定机构可受人民的委托,对拟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文书、检验报告、勘验检查记录、医疗病情资料、会计资料等材料作文证审查。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2005年9月司法部发布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 “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司法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 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 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
不予予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是不予受理的: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对不予受理的司法鉴定案件,鉴定机构会向委托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应当委托上级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司法鉴定机构可受人民的委托,对拟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文书、检验报告、勘验检查记录、医疗病情资料、会计资料等材料作文证审查。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2005年9月司法部发布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 “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司法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 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 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对刑事案件不予起诉后应怎么办?
顶部